中央質疑為何派車須經衛生局?新北:要先確定有醫院收
中央日前要求新北市府提交恩恩案調查報告,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說明報告進度,指既然新北市府了解「有生命危險就應直接派救護車」的指引,消防局為何還多次聯繫衛生局徵求同意。新北衛生局發言人高詩琪說,消防機關執行後送前,要先確定有收治醫院,否則救護車即使載到患者也無醫院可送。
高詩琪也說,新北市請求指揮中心也應一併公布1922通話過程,並說明接獲家屬電話後,再轉通報新北衛生局的處理時序,讓大眾得以完整了解事件全貌。
莊人祥說,新北市府7月4日第一次回函表示,明白送醫規範均依照中央去年與今年初之指引,指揮中心於7月6日再次發文追問,新北市府在7月12日第二次回函時,以書面否認市府有「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的規範,但若無此規範,也明知中央指引沒有這樣規定,為何新北消防局接到本件緊急狀況求救時,竟還多次聯繫衛生局徵求同意。
高詩琪回應,新北市府在7月12日調查報告全文為,「本府並無COVID-19個案須由衛生局評估同意才可派遣救護車之規範,惟防疫身分患者送醫須有指定之收治醫院。」是依據衛福部今年初修訂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接受醫療照護的感控措施。
高詩琪指出,依措施若發生緊急狀況,居家隔離、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的家人應直接撥打119及聯繫衛生局,並告知疾病史資料,由緊急救護人員先行通知,接收個案的急救醫院有關病史資料,因此消防機關執行防疫後送任務前,要先確定有收治醫院,消防及衛生單位會共同聯繫收治醫院,否則救護車即使載到患者也無醫院可送。
高詩琪說,中央是遲至恩恩案後,內政部消防署4月17日才有通報,要求各縣市消防局不必確定有接收醫院,應立即派遣最近車輛著標準防護裝備前往;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也在4月20日才開放民眾自行就醫規定。
至於莊人祥提出,家屬與消防局多次打給衛生局、中和區衛生所皆未接,可見衛生局與消防局間,顯然無聯繫專線的配套措施。高反駁,新北衛生局設置有防疫專線、防疫手機及疾管防疫人員直撥分機號碼,當天消防局人員撥打中和衛生所、衛生局的電話,都是直撥分機號碼及防疫專線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