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農聚區違章工廠無法納管 34立委連署釋憲
林岱樺等34名藍綠立法委員認為工廠管理輔導法通過後,經濟部去年公告設置「農產業群聚區」的門檻,影響逾千家工廠不得申請納管,違背原先立法本意,侵犯立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共同連署提起憲法訴訟;林岱樺、陳秀寶、陳素月、蘇治芬今到司法院遞狀,希望大法官作出判決。
林岱樺認為,工廠管理輔導法2019年7月修正通過,讓2016年5月20日以前設立的「低汙染」農地工廠,可以提出工廠改善計畫,申請納管、登記成為合法工廠;經濟部2011年2月5日公告規定,位於農產業群聚地區的工廠不能申請納管,共有逾千家工廠受到影響。
林岱樺指出,經濟部公告完全推翻工廠管理輔導法的立法本意,變成「原則上不納管,並由農委會可任意劃定農產業群聚」的模式,也就是農委會可任意決定工廠是否為農產業群聚,一旦被認定就無法納管、輔導,形同經濟部、農委會透過一紙公告直街侵害立法權核心,推翻工輔法「擴大納管、予以輔導」的原則,嚴重違反憲法上權力分立原則。
林岱樺今開記者會表示,藍綠立委2年內努力地透過公開質詢、私下協調,甚至找立法院長游錫堃來主持協商,業者也到行政院陳情,經濟部仍執意公告,讓符合工輔法的業者不能以合法途徑來改善工廠,限制人民權益,因此34名不分藍綠、來自台灣各縣市的立委連署,請大法官主持公道。
陳秀寶指出,工輔法修正通過,即是為了輔導既有的低污染工廠透過合法程序、管道成為合法工廠,但經濟部規定限制業者原有的權益,原可以合法流程來登記,卻因行政函導致權益受損,無法成為正式工廠,無論對外貿易、工作、法規面上都變成弱勢。
陳素月指出,農地工廠是存在已久的問題,工輔法修法時也考量到設有工廠的農地不可回復,考慮到整體經濟發展,已排除高汙染產業,讓沒有汙染之虞的產業能循程序申請納管,就地合法來,但經濟部公告限制農產業群聚,使無汙染之虞的工廠因行政命令而無法申請納管,如此對經濟發展、人民財產很不公平。
蘇治芬表示,當初立法院修工輔法時,雖有授權給予行政命令相關權限,仍必須架構在法制層面上,而不是任由行政機關無理加碼,傷害人民權益,行政權逾越傷害立法權,傷害人民權益,希望大法官可以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