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抗議處分不公 保七中隊長自稱領槍彈反鎖槍械室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長莊理德,19日深夜11時許,在媒體群組內發布一則3000多字的文章,向媒體控訴總隊縱容匿名檢舉,他因被檢舉外出洽公、臨時受邀餐敘,受到調地處分,18日通知、22日生效調台北總隊部,莊還稱自己已領槍彈,反鎖在槍械室內,文中還強調「準備使用必要手段」,記者致電給莊,莊說自己已反鎖在槍械室內,希望媒體幫忙聯絡監委,經詢問保七三大二中隊部,隊部回應,莊並無領槍彈,也不在槍械室內,已通知大隊長、副大隊長到場協處。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表示,不知道中隊長莊理德有在媒體群組發布訊息,但否認莊有領槍彈,並將自己反鎖在槍械室,強調莊是在自己三樓的寢室內,也沒有領槍彈,目前已通知大隊長陳宏賓等幹部到場處理。
台中市第一警分局表示,全案已接獲通報,已反映給保七總隊,先由保七內部處理。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莊理德在19日深夜11時發布的文章有3000多字,有17項的控訴,文中提到,總隊長官長期縱容匿名檢舉,姑息養奸導致第三大隊的歷來幹部若是加強內部管理,就遭受匿名檢舉,下場永遠是幹部被處分、調整職務及服務地點,現在他是歷來第三位幹部,準備即將被調走。
莊理德說,他沒做錯什麼,只因同仁匿名檢舉主管外出洽公,臨時受邀餐敘,第1次是外出採橘子準備給北上支援機動保安警力同仁當慰問物品,從以前同仁每次外出支援機動保安勤務,他都會自掏腰包購買物品慰問同仁,此次也不例外,只是碰巧同事的同學來電受邀採橘子,適逢中午用餐時間,一起用餐如此而已。另外一次是單純拜訪某位分局長,也是適逢中午用餐時間臨時受邀餐敘。
他說,警署訂有「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第四條規定(員警因醫療或公務所需,而有必要於服勤時間飲用酒類者應經主官、主管或其職務代理人核准),已明文規定正、副主管因公可外出洽公餐敘)。況且都是現在總隊行政處分、調地(3月18日通知他,3月22日調台北總隊部)、調整為非主管職務,三箭齊發,且有總隊長官在人評會抹黑他,試問,「對我做出批評的人,你真的了解莊理德這位幹部嗎?」
他說,因為此次的處分不符規定和比例原則,且完全未考量他的家庭狀況,為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所以他現在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領槍彈準備使用最激烈的手段來替自己遭受職場權力覇凌平反。並將總隊的內部問題突顯出來,也要讓世人知道督察系統是多麼喜歡姑息養奸,揣摩上意,處分了事,與明朝東、西廠無異。
他也提到,希望記者朋友們,幫一個忙,如果認識監察院蔡崇義、王美玉2位委員,幫忙聯繫他們,請他們受理調查我的調動、懲處案,現在只能相信監委獨力調查,才有可能遏止第三大隊內這種長期以來以卑劣手段匿名檢舉幹部,逼走幹部的行為,「現在我把自已鎖在我們駐地槍械室內,準備使用必要的手段來替自已爭公平正義」。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位於西區樂群街,中隊現有員額46人,計有中隊長、副中隊長、警務員、分隊長各1人、小隊長4人及警員38人(含刑事人員),轄區包含苗栗縣、南投縣、台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及金門縣等六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