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9人4度判死遭撤銷 今表情扭曲稱「肝積水」謀交保
緬甸華裔李國輝5年前在租屋處縱火釀9死5傷慘劇,犯後稱「腦中有聲音叫他這樣做」,從一審到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都判李死刑,最高法院去年以李可能因吸食安非他命引發精神病,撤銷死刑。高院更三審今開延押庭,李國輝表示「身體不舒服4、5、6個月了」,醫生說肝有積水,律師團希望法官詢問看守所是否適合繼續羈押。
李國輝來台20餘年,已取得中華民國國籍;2016年3月李與女友分手,認為是同鄉友人從中作梗而起爭執,曾兩度縱火,分別被判刑4月和1年;2017年11月又犯,這回活活燒死9人。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李具辨別是非能力,犯案後曾返回現場觀看,還到民宅偷衣物變裝逃逸。一審至更二審,雖經最高法院二度發回,李國輝仍被四度判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發回的意見指,依人權事務委員會一般性意見,針對面臨特殊障礙情狀而無法進行有效自我辯護、道德可非難性有限的個人,避免判死刑;原判決認定李國輝經台大醫院鑑定,認為可能有因施用安非他命引發的精神病,二審判決對於量刑判斷,沒有詳細調查、說明,調查未盡,理由不備。
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採用段姓證人的證詞,認定李國輝與死者常吵架,具有殺人確定故意,但與另名鄰居證詞不同,實情為何仍須調查;又二審採用李國輝在看守所的自述,認定有殺人確定故意,與事實欄記載不符,判決理由矛盾。
因更二審也宣告死刑,高院依職權逕送最高法院審判。更三審先前開庭時,李國輝表示「我沒有上訴啊」。對於李縱火造成9死5傷悲劇,他表示因耳邊一直聽到聲音,他腦筋一片空白,不曉得會這樣子。
因羈押期將屆,高院今開訊問庭。律師表示,剛剛詢問到李身體出現「肝積水」的狀況,也有就醫治療,希望法官詢問看守所是否適合繼續羈押。李國輝較先前生龍活虎、霸道的樣子,今則呈「表情痛苦」樣貌,指身體不舒服數月了;法官質疑「是否想聲請交保」?
法官表示,本件正在進行量刑鑑定,也有請通譯在旁協助,本件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