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函示禁福食違憲 彰化學校午餐換約急踩煞車
中央認為地方政府自治條例禁止「福食」涉及違憲,彰化縣政府將依全縣最高民意機關縣議員的意見作為修改依據,但學校外訂餐盒和食材的定型化契約本來要增訂禁核食條款,但換約緊急煞車,改為100%查核學校午餐食材,加強稽查食品和食材的原產地標示。
中央函告台北市等5個直轄市政府,食安自治條例禁止核食規定已違憲,相關條文無效或不予核定,食藥署也明講,食品業者若因「食安自治條例」遭地方政府開罰,中央支持業者提告。彰化縣政府2017年3月8日公告修正「彰化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3月10日起生效,修法重點包括禁止含瘦肉精豬肉及其製品、核災區受輻射汙染食品進入本縣販賣,及含糖飲料禁止進入校園供應予學生的三大規範。
縣長王惠美今天表示,縣政府會為民眾的食品安全把關,當初修訂後的彰化縣食安自治條例是由縣議會討論通過後施行,如今中央認為縣市食安自治條例禁福食違憲,彰化縣食安自治條例要怎麼做,縣政府聽從縣議會的指示。
彰化縣議會最大黨團-國民黨黨團書記縣議員劉淑芳指出,當時縣政府修訂食安自治條例提報中央核備「被打槍」,不予核備,但中央還沒開放核食,彰化縣食品自治條例依地方自治精神照做。
「狗吠火車嘸路用。」劉淑芳說,縣議會通過禁止核食有什麼用?中央要開放就開放,聲稱制訂嚴格抽驗措施等於是「放屁安狗心」,開放進口後,地方擋都擋不住,又中央三令五申說食安自治條例禁核食是違憲,母法法律效力凌駕子法,地方政府和民意機關只有無奈「依法行事」,但國民黨還是會請縣政府想辦法把關。
寒假期間,縣立學校接到縣政府通知,學校午餐食材和外訂餐盒的定型化契約將增加禁福食條款,待完成修改新契約,學校與便當工廠(或食材供應商)進行換約。中央公開宣布開放「福食」,學校換約臨時喊停,本學年沿用原有採購午餐的定型化契約。
縣政府表示,將從強化管理進口日本食品的業者、查驗日本食品的能量倍增、
100%查核學校午餐食材、加強稽查原產地標示、輔導業者設專區和清楚標這五大面向,依法管理彰化縣內的食材與食品販售,防止危害健康的食品食材流入市面與校園,教育處已聯繫各縣市政府教育處,了解學校午餐契約內容,彙整後作為調整彰化縣外訂餐盒和採買午餐食材定型化契約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