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爭議又起!航道、風場侵害漁權 上百漁民抗議
近年政府拚再生能源,離岸風機四處插旗,台灣卻始終缺乏海域空間規畫,導致全台從南到北風場、航道和漁民爭議不斷。今上午上百位漁民到行政院前提出行政救濟,抗議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為設置風場、畫設航道而犧牲漁民,要求還海於民。
全台沿海風場、航道和漁民爭議四起,交通部航港局去年公告彰化風場航道並於10月實施,其中「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包含漁船不得逾風場航道南、北巷道及分隔區進行漁業行為;漁船應由東、西側緩衝區、彰化外海近岸航行區通行;所有穿越及航行彰化風場航道之船舶,要到彰化報到,違者可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今天上午上百位漁民到行政院前抗議,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專職律師黃馨雯表示,交通部假藉畫設航道名義,鉅細彌遺限制漁民權利,包含禁止漁民在該海域捕魚、航行,強制漁民必須先行報到,逾越法律授權規範。
黃馨雯說,交通部主張是為保障航行安全的避碰規則為參考依據,但避碰規則也只是要求漁船作業不得妨礙其他船舶,交通部卻是全面禁航、禁漁,甚至說已經跟漁民達成共識,會議卻只有請漁會協助向漁民宣導航道,完全沒提航道將伴隨禁漁禁航及強制報導,否則「今天還會有這麼多漁民來抗議嗎?」
彰化漁民李聖全說,航港局規畫航道時,並未與漁民溝通,就強制執行,有如土匪、違反民意。他說,彰化海域內、外海都是風場,只有中間是漁民百年漁場,現在又畫設航道,漁民無處捕魚,有如消滅漁民、剝奪生存權益,「政府當初要做風力發電時講得很好聽,說風電與漁民共存,結果卻是財團圖利、漁民滅亡」。
雲林縣近海作業漁船協會理事長李平順則說,交通部在濁水溪口往南的雲林海域,畫設很大一處報到區,事先完全沒有尊重雲林在地漁民意願,有如乞丐趕廟公,未來風場以外都是報到區,所有貨輪、郵輪集中在報到區等通知,等於增加漁船作業風險,「雲林漁民拒絕承認這個航道」。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研究員吳斐竣說,彰化風場航道嚴格限制漁民既有航行習慣和漁撈作業,更嚴重的是,配合第三階段離岸風電開發,航港局又向經濟部提出「南北通行航道」,從彰化風場航道一路往北道新北、基隆外海,也因此今天連桃竹漁民都出面聲援。他說,彰化風場航道惡例一開,等於強迫西部沿近海,甚至澎湖漁民都無法作業。
吳斐竣強調,在前兩階段離岸風電開發過程中,風場、漁場重疊問題,始終沒有很好的處理,海洋基本法明確規定,政府應制定海洋空間規畫法規,協調海域使用及競合,但行政部門對海域空間規畫、管理法規不完善問題,雖早有心知肚明,卻放任矛盾發生,要求正本溯源,儘速制定「海洋空間規畫及管理法」,解決離岸風電可能造成單一海域使用之困境,台灣能源轉型也不能以犧牲漁民權益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