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胞姊痛罵開庭像替死刑犯砍價SOP 要凶手去投胎懺悔
林姓騎士去年在新店路邊等姊姊,無端遭和妻子吵架、想宣洩的男子王秉華以料理刀從身後刺死,一審認為他極惡劣而判死刑;林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花4小時才辯論終結。王的律師團提醒合議庭要審視他的生命歷程,且王「未達最嚴重犯行」又有憂鬱症,不應判死。王的姊姊質疑審判程序是讓被告減刑的SOP,告訴王「給你機會投胎」。
王的姊姊在庭上慷慨陳詞,指家人都是善良的人,要求王秉華的律師和法官不要踩他們的底線、為了王該不該判死在這邊「砍價」;她質疑是否殺了人後檢查精神狀況有無毛病、站在原地不要動就是自首,可以減刑?她說,大家都盡力想把日子過好,但今天是誰不給誰機會?她弟弟死得有多冤還需要舉例嗎?直言「我就是要你(王秉華)死刑」,並願意親自執行死刑。
2020年3月13日晚間,王秉華與妻子(今年3月已離婚)在新北市新店區IKEA購物後,想邀妻子去娘家附近吃晚餐,王的妻子不願意,夫妻兩人坐在車內口角爭執。王與妻子爭執不下,突然拿起放在車內的料理刀走下車,刺向路旁坐在機車上停等姊姊下班的林姓男子,且「捅好捅滿」一刀畢命。
一審時,王聲稱和妻子吵架後「腦袋一片空白」,因前方有身穿螢光色雨衣的機車騎士,就衝下車持刀刺他,但沒有殺人犯意。王認為自己是自首,因為殺人後第1通電話是打給林姓友人,友人叫他報警,第2通電話打給母親,母親也要他報警,於是撥打110等警察趕來,再向警察表示自己精神有問題。
因一審處死刑,王上訴。高院今開庭時傳鑑定證人、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醫師楊立光說明。楊說,王秉華在第一次心理衡鑑時未通過測驗,因為他放大自己精神症狀,直到第二次才好好回答。楊認為王具反社會人格特質,青少年、工作時就衝動,但不是精神障礙,王將自己的症狀講得比較嚴重。
林姓死者的父親說,他生了3個女兒後又再拚出男丁傳香火,兒子很孝順,除當兵外都在他身邊學木工,發生悲劇後家裡的工具都不知道要如何處理,「家庭都破碎了」。林父還說,阿公疼孫,就在兒子被殺後,原本健朗的老父親6個月後抑鬱而終,他1年內失去兩個至親,希望司法還他公道。林父指王根本不是精神病,若他被放出來,會有其他人再被殺害。
林母哭著求法官將「殺人魔」判死,希望法官是大家的最後一道防線,讓大家有安全的居住環境。而林的姊姊陳述意見時劈頭就問王「你知道我弟弟叫什麼名字嗎?」弟弟被殺不是家人的錯,但卻得一直上法院,並認為不能因這樣的「自首」而減刑。
姊姊說,王的律師拿「間歇性暴怒障礙症」來辯解,依照對方律師的標準「我就中了3、4項」,大斥「誰沒有暴怒症?誰沒失眠?產後憂鬱症也算吧!」無法接受繳稅養這些作奸犯科的人。
公訴檢察官廖先志也當場提示王秉華遭羈押後和妻的的對話,王向妻子表示自己是隨機殺人又有精神病證明「這是加分」,屆時會向法官說「我的人格轉換回來了」。更離譜的是,王在看守所內還霸凌其他所友,因為「無聊」而將廚餘硬塞到別人的嘴裡。為了博取同情,王還自導自演稱有收容人要打他。
檢方認為王秉華只是在汙名化精神病患者,讓精神病患飽受歧視,而案發當時王只是和前妻在討論在那兒吃飯,根本沒有「暴怒」,不是受了什麼刺激。
王的辯護律師林俊宏則認為一般人吵架不會殺人,而王犯案可證明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並認為比起其他案件,王不是犯「最嚴重之罪」不應處死。律師陳曉婷則要大家了解王秉華的「生命歷程」,指王家庭不健全,且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等症狀,王因沒受幫助而濫用酒精、大麻;她說,王讀書時「當過小老師」,不全然是壞學生。
王秉華今在庭上數度鞠躬致歉,表示過去做過很多偏差的事,遭羈押後真的很後悔,希望給他自新的機會。審判長諭知1月1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