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宗 台東縣府以贈予名義還廟地給130年歷史天后宮
台東縣政府今天以贈予名義把廟地產權還給台東天后宮,也成為天后宮建廟130周年的大禮。與會的台灣媽祖聯誼會長鄭銘坤等人感嘆說,「這是歷史黃葉」,早年各寺廟多不了解法令,導致許多寺廟都因早年未登記出現土地產權問題,這是首宗政府贈予還地案例,盼能帶動其他縣市政府跟進。
台東天后宮於1933年在現地建廟,但光復後未辦理土地產權登記,導致廟地成為縣有地,十多年來天后宮爭取縣府還地,直到今天才有初步進展,目前天后宮共6筆地被歸為縣有地。天后宮依程序完成文件審查等程序,繳交使用補償金389萬5622元,完成首筆土地贈與案。
縣長饒慶鈴今天在議長吳秀華、台東市長張國洲及鄭銘坤等全國各主要寺廟代表見證下,把權狀交給天后宮董事長林有德,包括廟前廣場等3.7分用地,後續還有5筆需行政作業。
林有德說,這是歷史的一刻,1951年起,天后宮土地改列為縣有地,20多年來申請縣府以贈予名義還地,直到如今才有進展。目前報請中央核定贈與的2筆土地已審查通過,但還有4筆未列入贈與之列,將持續請縣府協助。
饒慶鈴表示,天后宮於2005年起多次依地籍清理條例申請贈與土地,都無法成功,縣府調查發現廟方保有完整歷史文件,老一輩縣民說法也和廟方資料符合,決定協助為土地贈與解套。去年改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申請,先經議會審查過關,再獲行政院同意,今天才能把台東段市101地號的廣場及大殿用地贈與天后宮。
※歷程
1933年天后宮在現址興建新廟
台灣光復後政府辦理土地產權登記
1945年,賴金木等士紳發起募捐將廟宇重予整修,於1948年3月完工[1][3]。
1979年天后宮委員會發現土地被登記在台東縣政府名下
2005年天后宮開始地籍清理條例申請,爭取還地
2011、2013、2016、2017、2019年提出均遭退件
2020年7月縣府改依國有財產贈與寺廟教堂辦法申請
2020年12月通過縣議會審查
2021年4月行政院核定
2021年9月完成行政程序
資料來源:台東縣政府、台東天后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