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灑淚想殺忘關機的自己 偷拍法官:願受懲療癒她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蔡政佑懷疑同辦公室曾姓女法官婚外情,拿手機偷拍曾電腦對話、私密照向院長檢舉,卻發現是場烏龍。曾女提告,桃園地院依妨害秘密罪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蔡和檢察官皆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辯論終結,曾女淚灑法庭說「殺死那天忘記關電腦的自己,一切都不會發生」。
曾姓女法官的家人因有醫療需求,蔡介紹在某知名醫院任職的巫姓男子,但蔡不知兩人當時都已無婚姻關係,也不清楚他們擦出火花交往,去年5月25日蔡獨自在辦公室,看到曾女電腦跳出巫傳LINE稱曾「老婆」,還有極度私密照片,誤認曾女外遇,偷拍下對話向院長檢舉。
曾女經院長約談才知遭偷拍,她解釋根本無婚外情一事,為抓出偷拍者還自行架設微型攝影機,結果拍到蔡二度窺竊對話,氣得赴桃園地檢提告妨害秘密。
桃園地院開庭時,曾女數度哽咽稱「名譽對法官而言有多重要」,對於蔡致歉她更大喊「我不接受!」、「不能原諒他」,指蔡現在所受痛苦都是自行招致,要求法院從重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就算蔡懷疑曾女婚外情,曾女對於自己隱私保障仍有一定合理期待空間,不可讓蔡任意侵害,蔡缺乏尊重他人隱私觀念,且「一拍再拍」,依2個妨害秘密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因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由司法院送職務法庭審理,並建議撤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確定,將不得任用。為保住法官法官職位,蔡政佑上訴,而檢方也上訴。
高等法院今開庭時,曾女訴說自己成為「被害人」後的心境,指平靜的生活不再出現,而她身為法官,被害人所受的遭遇卻沒有因此而減少,她遭人持續監視,非常恐懼。
曾女說,蔡政佑的太太曾告知「手上還有照片」,若不和解,不排除讓更多人看到;每次出庭,她只能回想被害的過程,聽蔡解釋他的「好意和無意」,然後再向醫師諮詢焦慮與沮喪。
「選擇回憶這些痛苦不是自虐!」曾女表示她要的是真相與公道,讓負責的人負責而已,她用盡全身力氣忍受各種傷害,無法原諒被告、不要求道歉。她哭著說,希望能殺死那天「忘記關電腦的自己」,這樣一切都不會發生,並希望高院撤銷改判重刑,不要讓對方有緩刑的機會。
審判長詢問曾女「蔡妻說有更多照片一事有事證嗎?」她表示有提供錄音檔。蔡政佑則表示曾女說的與事實不符,妻子是經中間人傳話,他手上沒有其他照片了。
蔡說,事發以來他積極尋求和解,但自己的能力不好,聽到曾女的陳述,認為若懲處能療癒她的痛苦,願意接受、向她致歉。高院定10月2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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