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股山路廢棄物「一倒再倒」 環保局逮人最高罰1500萬
新北五股山區在6月初遭人惡意傾倒廢棄物,還波及一旁筍農,本因位處偏僻、線索微薄而難以破案,沒想到大膽不法業者在7月初再犯,新北環保局重案組及蘆洲分局循線逮人,相關業者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1500萬元罰金,將交由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新北市五股區民義路二段52巷道路,在6月初遭不名人士惡意傾倒事業廢棄物,還波及到一旁農地,民眾發現後即刻通報環保局、警方及議員等。
環保局指出,環境稽查重案組與蘆洲分局第一時間即進行偵辦,本來在線索微薄下,案情一度陷入膠著,還正要現場會勘如何先行處理,但後來發現在7月初時,同地點又再遭傾倒廢棄物,才出現了破案曙光。
環保局說明,重案組花費2天翻找近40立方公尺之廢棄物,終於抽絲剥繭找到線索,疑似為台北市某知名基金會、五股區裝潢公司及三峽區社區產生之裝潢廢棄物跡證,經沿線追查及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查獲是羅姓及江姓裝潢業者委託,由陳姓及林姓非法廢棄物清除業者清運廢棄物,並以每車8000元代價承攬。
環保局表示,清運業者及未依規定委託之裝潢業者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及46條,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併科1500萬元罰金,同時亦命違法業者將廢棄物全數清除,避免持續影響環境衛生,因案件涉及刑責,將由蘆洲分局五股分駐所函請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蘆洲分局表示,環境保護也是治安重要一環,絕不容許不法業者趁三級警戒期間違法亂紀,這次與環保局合作破案絕對嚴辦到底;環保局也說,廢棄物處理皆應該依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妥善處置,不得貪圖方便或暴利而隨意棄置或處理。
環保局補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人、使用人及管理人,也應善盡維護義務,盡量避免自身土地或建築物遭有心人士趁機棄置廢棄物,否則亦有可能被依廢棄物清理法課以「狀態責任」,而須負清除之責。
環保局強調,疫情期間,環保局仍會加強執行污染稽查,絕不允許不法份子趁機破壞環境,一經查獲必定從重裁罰、絕不寬貸,也呼籲市民若有發現可踴躍通報,共同守護環境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