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年前虐殺台日混血妹求保外就醫 死者父控女兒死好慘
林姓台日混血少女23年前遭殺害、焚屍,直到去年一名目擊男子指證,檢警重啟調查,查出是情侶檔潘子鑑、陳諭詩夥同另兩名男女擄走林女,剃頭、毆打殺害後焚屍,一審判兩人判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並傳死者父親作證,陳女向審判長表示自己「血崩」想要保外醫治,但審判長表示看守所回覆的狀況和她所言有出入。
陳諭詩和潘子鑑已分手多年,兩人還曾互告,她還吃上誣告罪。
1998年12月9日下午,桃園平鎮靠近中山高速公路的一處涵洞草叢遭發現有具女性焦屍,面目全非、身分不明。當時古姓目擊者報案,檢方相驗屍體,但沒能確認被害人身分。去年5月,一名男子舉報,稱目擊案發經過,檢警重啟調查,確定死者是當時年僅17歲的林姓少女,循線查出是潘子鑑(42歲)、陳諭詩(43歲)、男子吳昶弘(40歲)和陳姓女子(38歲)所為。
檢方調查,當年林姓少女離家,受僱四名嫌犯合夥經營的檳榔攤,當時潘男為義務役軍人,擔心吸毒遭林女檢舉,同時懷疑檳榔攤營收款短少是林女所為,拘禁剃光頭髮、痛毆她。林女一度逃離被抓回,最後被潘等人持開山刀砍殺、絞殺慘死。
去年8月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4人,檢察官痛斥4人泯滅人性、推諉卸責,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院審理時,林父說女兒與4人沒有深仇大恨,卻「死得很悽慘」,請求法官重刑「否則對不起女兒」。
潘坦承參與棄屍、焚屍,但否認殺人;陳諭詩則坦承殺害林女,供稱案發後多次想自首,但沒有勇氣。桃院審酌二人手段、犯罪動機,認為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共犯吳昶弘在逃通緝中,陳姓女子因犯案時僅15歲,由少年法庭審理。
兩名被告和檢方皆上訴,檢方認為「判太輕」,應求處死刑。
高等法院今審理,並傳死者71歲的林姓父親作證。林父表示,女兒曾經打電話跟他說遭人打耳光、剪頭髮,想向他要2千元「買頭髮」,當時他聽得很生氣,後來女兒失蹤,直到兩年半前才知道她「死得很慘」。
潘子鑑堅稱當時服役休假,在事發地一樓休息,是吳昶弘跑下樓說「失手打死『日本妹』」,他僅承認棄屍、焚屍。陳諭詩翻供,說自己當時在賣檳榔,在1、2間忙碌,她有「斷斷續續」目擊,但絕無動手或教唆,也沒有理由殺林女。
高院定8月9日續行審理,屆時將通知2名在偵查、一審時未到的證人出庭。今庭訊結束後,陳諭詩向審判長表示自己血崩,已延遲數月未能處理,而看守所只有家醫科,希望能保外醫治;不過審判長表示,台北看守所的回函和陳女片面的陳述不一樣,所方會給予適當的醫療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