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涉在美製槍未遂 法院將找美國法專家當鑑定人
孫安佐遭控2018年間在美國製槍未遂,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重點在於找出學者擔任鑑定人鑑定美國法,檢辯雙方對於選擇鑑定人無共識,法官諭知,將由合議庭選定國內熟悉美國法的學者,當任鑑定人,用以分析美國法對於槍砲彈藥意涵。
士林地院審理孫安佐案,孫安佐在美國的行為若美國有處罰,我國才有審判權。法官在準備程序庭提出,應由鑑定人鑑定分析美國法典關於槍砲彈藥之意涵,由被告給付鑑定費用,提出適合的鑑定人選。
孫安佐在父親孫鵬陪同下出庭,在法庭上無表示意見,交由辯護人發言。辯護人稱,3位鑑定人人選都在國內法律系畢業後,前往美國取得法學博士,對於美國法造詣深厚;請鑑定人提供書面鑑定報告,鑑定內容應不需要交互詰問。
公訴檢察官稱,檢察官不會輕易放棄交互詰問,檢察官對鑑定人提出必要的問題,若鑑定人無法當庭回答,代表搜集的意見不完全。不知鑑定人有無了解美國法及我國刑法知識,光看報告沒辦法瞭解鑑定人的鑑定方法、鑽研程度,應要交互詰問鑑定人。
辯護人稱,聲請鑑定人鑑定是為了解美國法制對於槍砲彈藥的意涵及法治目的,再者費用由被告負擔,情況特殊,當初不知道3位鑑定人報價,如今價格明朗,才有建議的順序考量。
檢察官建議,法院除了向鑑定人行應鑑定事項,也建議法院向鑑定人註明檢察官的重點在於,去年10月14日中準備程序庭中的論述,及補充理由書。
法官諭知,關於鑑定人人選,檢辯雙方無共識,將由合議庭決定人選,並確認日後鑑定方法、報酬給付及所需時間;檢辯雙方可在今年5月7日前,具狀主張鑑定事項,法院彙整後提供鑑定人參考。全案候核辦。
孫安佐2018年在美國留學時,上網購買槍枝、子彈、揚言恐嚇學校等,在寄宿家庭遭查扣手槍槍組裝物件和制式子彈。全案經父母孫鵬狄鶯跨海救子,孫安佐認罪協商後,美國法院判決恐怖威脅罪及持移民簽證之外國人非法持有彈藥罪有罪,服刑238日遭遣返,2018年12月11日入境台灣,入境後孫安佐隨即配合檢方調查,檢方認為我國對於槍枝子彈部分,孫在美國未遭審判,我國具有審判權,2020年8月依未經許可製造手槍未遂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