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製口罩混入實名制 林明進辯:廠商質疑長官沒疑義
口罩國家隊之一的加利公司負責人林明進,涉嫌輸入大陸製口罩467萬8千片,混充國家徵用的實名制醫用口罩遭起訴。士林地院今天開庭,林明進僅坦承虛偽標示罪,否認詐欺和藥事法,line群組稱中曾有廠商質疑,進口非醫用口罩轉成醫用口罩有無違法?當時群組內長官「沒有人有疑義」。
林明進和李姓妻子今與辯護人一同出庭,林明進在法庭上僅承認虛偽標記產地,否認詐欺,特建公司也沒有違反藥事法。
林明進稱,國家隊徵用口罩時成立line群組,成員有行政院、工業局、衛福部等長官,當時有廠商在群組質疑提問「有同業從國外進口非醫用口罩,轉成醫用口罩」有無違法?有長官統一回答,廠商需要具有醫療器材許可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規範。
法官問,你在輸入口罩前有無再詢問確認?林回答,當時沒有人有疑義,認為是合法的。林指出,特建公司只做行銷,沒有工廠沒有設備,位在加利公司承租三樓透天厝的1樓,並非起訴書所指的3樓,沒有違反藥事法。
辯護人稱,被告沒有詐欺犯意、無施用詐術,非徵用口罩開始就供應大陸製口罩,7月底才開始供應,此事屬於民事爭執,與刑事詐欺無關。
法官提問關於原料熔噴不織布,林明進極力解釋,政府的熔噴不織布至今都在倉庫「387箱通通在倉庫沒有使用」非起訴書所載內容。
辯護人向法院聲請,扣案的口罩送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檢驗「細菌過濾效率」及5年以後效力有無將到95%以下,證明供給國家隊的不是不良口罩,符合醫療口罩徵用標準;辯護人稱我們的口罩過濾效率達99%,徵用標準是95%。
全案4月19日下午2點半開庭,將調閱林明進遭查扣的手機,調查line群組對話訊息。庭後林明進庭後,對於是否推責任給官員,他低調稱,現在不方便發表,隨後與妻子搭乘計程車離去。
全案緣於,去年9月新北市三重區藥師發現實名制口罩中,竟有一包含有大陸安徽的產品合格證,通報食藥署稽查,實名制口罩遭混充,發送地點遍及雙北及宜蘭,緊急追回50萬片口罩,加利不法犯行曝光,引發社會譁然。
士檢起訴指出,林明進在國家隊期間,以低於市價價格,取得一般醫用口罩原料「熔噴不織布」共9792公斤,原料須製成徵用的醫用口罩,也就是每日19萬片得定額徵用口罩產量。
但,林明進涉嫌拿從大陸輸入的非醫用口罩,部分混充要繳給國家對的口罩,部分用來賣給一般客戶。林明進交付國家隊口罩共395萬6千片,每片2.7元,共1068萬1200元;從大陸輸入口罩467萬8千片,每片市售價格5元,共2339萬元,不法所得共計3407萬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