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下鄉宣導國民法官 司法院麻豆代天府「廟口開庭」
司法院為宣導國民法官法新制,今天晚上6點至9點在麻豆區代天府廣場舉辦「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是第一場在「廟口開講」的宣導活動,有近150名鄉親參與,隨機抽籤抽出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由3位職業法官及6位國民法官共9人組成國民法官審判庭,經過宣誓後和法官一起坐在法檯上,參與法庭審理、訊問、定罪及量刑。
今晚由司法院主辦,台南地方法院承辦,是第一場在廟口舉辦的宣導活動,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台南地方法院院長董武全主持開幕儀式,並由台南地方法院陳欽賢法官擔任審判長,邀請曾文農工學生擔任職業法官,書記官,檢察官,被告及律師等角色,由現場100多名現場民眾以電腦抽籤方式抽出6位國民法官及2位備位國民法官。
今天模擬案例是鄰居因垃圾放置地點發生口角糾紛,被告持刀刺入鄰居肚子,遭檢察官起訴殺人未遂罪。審判庭先對被害人等人以證人身分進行交互詰問,再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辯論後進行評議,國民法官法就評議規定:有罪之認定應包括國民法官及法官雙方意見在內達3分之2以上之同意決定之,否則應無無罪之認定;就科刑決定之事項,則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今日的國民法官依上述規定進行評議判決。
台南地院表示,今晚活動藉由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方式,讓現場民眾體驗國民法官法庭的審理、評議及判決過程,因案例非常生活化,擔任審判長的陳陳欽賢法官審判經驗豐富,能夠適時說明國民法官新制的相關規定,像不懂法律可以擔任法官嗎?法律和人情世事一樣,沒當法官沒讀法律也知道道不能殺人放火,不能偷東西,沒有證據不能冤枉人,法官最重要的第一件事是不能冤枉人,也說明有罪認定及量刑決定等,一一解答很多人心中的疑惑。
國民法官新制將在112年正式實施,參審案件以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之罪(如酒駕致死);少年刑事案件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則除外; 符合3種資格就可以當國民法官,年滿23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連續居住滿4個月以上;另有6種不能包括現涉刑案未滿一定期間或被褫奪公權者;身心狀況不足以勝任;未完成國民教育;與本案或本案被告、被害人有一定關係;有事證難以公平審判的人;具有法政軍警等特殊職業背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