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舜 / 報導
2020/ 09/ 22 17:20

遭御醫之女訛騙捲違法醫材案 李晉良:醫師都是受害人

補教名師徐薇夫婿江正明從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隆鼻、拉皮醫美線材,提供給藝人胡瓜的前女婿、醫美專科醫師李晉良(李進良)使用,江吃上藥事法官司後,李也遭訴。台北地院依因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罪判李4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316萬元犯罪所得。高等法院今開庭,李說「所有的醫師都認為是受害者」。

 

2015年檢調接獲檢舉,指江正明投資的「羅比珍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自韓國進口、販售未經衛生福利部核准的隆鼻線材「Misko」、拉皮線材「Misju」,翌年依藥事法起訴江等人。檢方再根據診所病歷及藥品出入庫等資料,發現多家診所均使用違法醫療器材,鎖定李晉良等多名醫師查辦。有醫師辯稱,受騙才誤用違法醫材,不過檢方認為藥品資訊都是公開資料,上網搜尋即可輕易查知,且法律也處罰過失犯,將李等人依藥事法起訴。

 

李在一審時說,自己在被騙的狀況下使用Misko,因為羅比珍妮公司是醫材界非常有資歷的大廠,大家也尊稱羅比珍妮業務負責人姜琤為師母,要使用這個線材,還需要繳50萬元到韓國訓練,並在各大學會教學這個線材,姜琤也有提供醫療器材許可證,上面載明是「KIT」,每次購買都有合法的收據,他不覺得這是個違法的線材。

 

高院今天開庭時,李晉良說羅比珍妮從頭到尾都拿假的藥證給醫師,「如果被騙也有罪,那也不用審理了」,他們已盡所有查證能力。

 

李說,2011、2012年那時的時空背景根本無法查證,衛福部的網站沒有圖片、沒有細項,當一個專業的廠商告訴診所有這樣的證照、花很多的錢申請專利、韓國又是最好的器材,台灣的醫生很難辨別。

 

李晉良的律師說,羅比珍妮利用它們的形象與地位行騙,醫師們還得自費去韓國學習,大家被詐的情節幾乎一樣;醫療器材辨識非醫生專業,醫生養成過程也不需學習醫材分類,這仰賴廠商的判斷。律師說,當時衛福部的網站無法即時查證申請的許可證項目和實際核准的用品照片與明細,這是國家管理制度漏洞;像今庭呈的N95外科手術口罩都是二級醫材,也有記載「未滅菌」,可見是否滅菌不是作為判斷一類或二類的標準。

 

律師說,姜琤是兩蔣「御醫之女」,大家都稱她為師母,都認為值得信任。高院今也傳另一名被告、醫師朱芃年,他也主張當時的線材是最新技術,沒有其他經驗可比對,衛福部、海關都遭羅比珍妮提出的推進器一級證矇騙,如何要求醫師有比主管機關更高的注意力?

 

法官今表示,醫美診所已商業化,「讓人美」的技術與一般醫療行為有些不一樣,能否相提並論有待商榷。法官提醒,因一審判有罪,被告要蒐集更多證據才能主張無罪,但一審對犯罪所得的計算有點問題,希望被告也提出計算方式。

 

檢察官認為李晉良等人的說法是倒果為因、走在政府前面,批評「使用前要查證呀、一一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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