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惡意棄養4幼鳥將罰60萬 影像公布最高4萬檢舉獎金
一名男子今天凌晨騎乘機車至基隆動物保護防疫門口,惡意棄養4隻家鴿幼雛,動保所公布現場影片,並提供最高4萬元檢舉獎金。男子已違反動物保護法,惡性重大,可處共60萬元罰鍰,另終身不得飼養寵物。
基隆動保所指出,一名頭戴半罩式安全帽男子,今天凌晨0時9分騎乘機車自義四路逆向左轉信二路至動物保護防疫所門口,男子下車將置於機車腳踏板之白色未蓋紙箱,裡面裝有4隻嗷嗷待哺之家鴿幼雛棄置於騎樓即離去,過程均被動物保護防疫所監視器錄下。
動保員今天上午7時30分上班時發現紙箱內4隻幼雛叫聲淒凌,羽毛沾黏,箱內滿是大便,令人不捨。動保員說,男子棄養後並沒有提供飲水及保暖,讓極需飼主照顧的幼鳥於戶外歷經7小時以上危險環境,使狀況極差的幼鳥面臨極度緊迫,有可能因而喪失生命,男子行為涉惡意棄養及虐待動物,事證明確,實惡意重大。
動保所已針對沿路監視器進行調閱,請警方協助,但尾燈過亮看不清車牌,另已請志工協助於各大社群網站張貼男子身影,希全民共同提供線索。此案男子涉案情節最重將由動保所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惡意棄養,採1隻動物1行為1罰,每行為處行為人15萬元最高罰鍰,合計可處60萬元罰鍰,另依「檢舉違反動物保護法案件獎勵辦法」規定,對於提供線索給動保所並因而破案之民眾,動保所依法將給予檢舉獎金4萬元作為獎勵。
所長陳瑞濱說,動物保護法規定「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依可處飼主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終身不得飼養寵物。
陳瑞濱表示,提醒民眾寵物如同家中小孩,養牠更要妥善照顧牠,終養牠,並做好絕育工作,不要任意繁殖再棄養,如果做不到即是虐待,隨意棄置,形同殺害寵物。無法飼養寵物應尋求各種管道如轉讓親朋飼養或請動物醫院協助張貼認養啟示,最終如仍無管道必須送交公立動物收容所收容,不得任意棄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