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建旺 / 報導
2020/ 05/ 01 15:12

影/歷經7年20多次協商 宜蘭今簽首份教師「團體協約」

今天勞動節,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歷經7年,20多次的協商,今天與凱旋國中、壯圍國中、興中國中、東光國中、竹安國小、梗枋國小、礁溪國小、南屏國小、成功國小、柯林國小、士敏國小、南安國小等12所中小學,正式簽訂宜蘭縣第一份教師「團體協約」。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指出,勞動三法自100年5月1日公布施行以來,教師終於得依法組織工會並團體協商,縣教師工會於102年4月8日依法向縣內多所學校提起團體協商,但因當時社會對教師工會尚陌生,且新法施行後各方仍有疑慮,互信基礎也尚待建立等因素,協商過程並不順遂,期間甚至不得不進行調解、裁決、訴願、行政訴訟等勞資爭議處理途徑,後雖暫時擱置各項爭議,並由副縣長率團與縣教師工會重新協商,又因「核可權」之爭議,讓原本合意團體協約條文再度陷入僵局。

 

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表示,近年來,社會對工會團體協商理解已更加成熟,縣教師工會於去年(108年)12月27日起,重新對12所學校提起團體協商,經過多次與縣府、宜蘭縣校長協會、各校校長充分溝通與修正後,終於完成23條之團體協約合意,縣府亦於今年(109年)4月16日完成核可程序。

 

今天勞動節,宜蘭縣12所公立中小學校長與縣教師工會理事長鄭祺怡在縣府教育處長王泓翔等見證下,在宜蘭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完成團體協約簽訂。

 

「歷史一大步!」工會指出,此不僅為第一份宜蘭縣教師工會與公立學校簽訂團約,也是繼高雄後,為全國第二次縣市教師工會與多數公立學校簽訂團約,因此頗具歷史意義,雖簽約過程漫長,期間風波不斷,但終於有了成果。

 

宜蘭縣校長協會理事長連志峯表示,這次12所學校能與教師工會順利完成團體協商,除了要感謝教育處充分的行政指導外,宜蘭縣家長團體的關心與理解,亦至為關鍵。同時,縣教師工會主動刪除「會務假」等爭議性議題,所展現的友善態度,更是促成此次團協能夠簽訂的重要因素。相信,這將會是開啟教師工會與學校攜手合作共創教育雙贏的里程碑。

 

教師工會理事長鄭祺怡對於團約能夠簽訂,則要感謝全教總積極協助各項協商事宜,及縣府教育處、勞工處等單位居中協調,才讓團約得以順利進行,感謝縣校長協會及本次簽約學校展現出最大誠意,使雙方能在和諧、理性的氛圍中,完成工會法與團體協約法賦予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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