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文件調閱苗栗縣議會水火不容 議員宋國鼎批程序粗糙
苗栗縣議會臨時會進行二三讀,大會中討論議第1號案,由縣議員宋國鼎提案,9名議員連署「苗栗縣議員文件調閱自治條例」,此案一讀通過送到第一審查會退回大會,今在大會中討論,提案連署議員與反對議員們爭論不休,議會氣氛火爆,議長鍾東錦最後裁決此案退回,敲下議事槌,宣布散會,連署議員批違法決議,議員陳光軒批「苗栗縣議會難道皇帝制?議長直接獨斷裁示就可以決定所有事情嗎?」
議長鍾東錦會後說,此條例通過本身就是違法,如果違法的法條拿到議會大會表決,苗栗縣議會變沒有水準,很沒有本事的議會。其他議員提案目的要炒作新聞版面,法條通過後,內政部不會核備,沒有罰則,通過後一點意義也沒有。希望議員問政,權力展現要節制。
議員宋國鼎會後說,感到遺憾與不堪,針對議案,除大法官釋字325、585、729號,沒有任何一個釋字針對地方議會說明,立法論上倡議認為有缺漏,建議在地方制度法、地方自治條例修正「今天就是修正契機,苗栗被貼上多少標籤?不是可以好好釐清、做出改變嗎?」後續會再跟中央研擬。
今天二三讀會中,大會討論議第1號案,議員宋國鼎提案,議員陳光軒、陳品安、曾玟學、黎煥強、劉順松、許櫻萍、徐筱菁、羅貴星與鄭宗國連署,提出「苗栗縣議員文件調閱自治條例」,全案一讀通過後,送交第一審查會審查全案退回大會,今在大會中討論。
「提案審查處理有重大明顯瑕疵」宋國鼎發言說,議事規則法案提案人得列席說明,「審查會不給說明、未經表決、關起門來,提案人沒有受邀列席情況,逕將法案退回,無法接受」。
第一審查會主席、議員徐欽鴻說,此案違反大法官、也違反中央行政命令「送到中央也是違法,也是被打臉,為什麼要做脫褲子放屁的事?」。議員江村貴說,不要造就個人英雄,搏版面,過去模式,大家和樂融融「一定要鬥成這樣嗎?」
議員黎煥強請議長針對此案表決。議員余文忠說,用表決突顯個人想法,到時候網友在網路針對沒有支持的議員,反被網友霸凌。曾玟學說,政治人物的發言,都要為選民負責。
正當大家仍爭論不休,議長鍾東錦敲下議事槌,宣布此案退回。鍾東錦說,大法官解釋,通過也沒有效力。議員宋國鼎說,此案未針對實體討論,程序處理粗糙違法,當宋繼續說,麥克風被切掉。鍾東錦說「上午議程結束,散會」,敲下議事槌。
議員們一片譁然,曾玟學、陳光軒高喊「根本違法決議」,陳光軒批「苗栗縣議會難道皇帝制?」,徐欽鴻嗆「沒有必要違法做決議」,議員廖秀紅喊話「不要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