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飛灰穩定化物掩埋場將飽和 若委由民間需籌措7千萬
苗栗縣環保局今到縣議會針對「全國廢棄物處理及苗栗縣廢棄物處理問題」專案報告。環保局指出,縣內僅頭份掩埋場可收受處置垃圾焚化產生灰渣,但頭份掩埋場預估將在110年到111年達到飽和,環保局找尋縣內剩餘容量掩埋場,2017年規畫重置造橋掩埋場,引發居民反對,今年1月經環差分析審查專案小組決議退回,也讓飛灰穩定物處置急迫性增加。
縣議員曾玟學今質詢環保局長陳華盛,頭份掩埋場在兩年內將達到飽和,環保局須在兩年內提出解決方案,請問環保局提出解決方案優先順序?
陳華盛說,頭份掩埋場希望申請展延,預估明年做環差,希望能跟頭份居民說明溝通,達到雙贏,也會積極尋求找縣內其他公有掩埋廠。若改為由民間掩埋場處理,以每年近4600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最終處置,每年需籌措至少7154萬元,是公有掩埋場10倍價格。
陳華盛說,未來恐面臨嚴重財政負擔,重置活化縣內的掩埋場為重要工作,避免因飛灰穩定化物無法最終處置,影響焚化廠運作,衍伸苗栗縣一般廢棄物無法順利處理問題。
環保局長陳華盛說, 2016年3月起,秉持公平正義原則,確保焚化飛灰去化管道多元,外縣市需回運代收焚化處理垃圾5%飛灰穩定化物。苗栗縣頭份掩埋場目前僅收受處置苗栗縣內廢棄物產出飛灰。苗栗縣108年度飛灰穩定化物產生量7487.72公噸,相較於103年度產生量下降10.7%,飛灰穩定化進頭份掩埋場約4224.97公噸,外縣市回運量3262.75公噸。
陳華盛說,統計每年仍有近4600公噸的飛灰穩定化物須最終處置,頭份市掩埋場掩埋容積僅剩4萬4787立方公尺,預估在110年到111年達到飽和,屆時縣內將沒有掩埋場可收受處置。為妥善處理苗栗縣廢棄物產出焚化灰渣,環保局在2017年規畫重置造橋鄉掩埋場,在今年1月20日經環差分析審查專案小組審查後退回,導致飛灰穩定化物處置急迫性增加。
除了飛灰穩定化物處置面臨急迫,苗栗縣垃圾焚化廠營運邁入第12年,設備老舊加上現今垃圾熱值增加,導致焚化處理量逐年下降,但仍可以妥善處理一般廢棄物,環保局規畫在營運第20年(117年度),以原廠整改方式,維持苗栗縣焚化廠後續第15到第20年正常營運,屆時整改期間一般廢棄物恐將大量暫置縣內掩埋場或調度到鄰近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