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傷警察節!派出所長遭女毒蟲拖行撞死 遺孀淚訴小孩「想要爸爸」
今日是6月15日警察節,而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攔查女毒犯陳嘉瑩,卻遭開車拖行200餘公尺,撞擊護欄五臟俱裂喪命,一審國民法官庭判處陳女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前,遺孀淚訴小孩看故事書說「我也想要有個爸爸,我很想爸爸」,並痛批律師稱「這只是過失致死」。
遺孀指出,剛好每一次開庭都是特別艱難的日子,第一審準備程序庭是去年9月30日,當天是宗鑫的忌日;國民法官開庭是過年前一周;第二審準備程序是在母親節隔一天;今天則是警察節慶祝的日子,只是宗鑫卻沒辦法一起慶祝。
遺孀啜泣表示,她常常和小孩講故事,這段日子有一次講故事時,小孩看到故事書裡面的爸爸媽媽,就跟她說「我也想要有個爸爸,我很想爸爸」,她心情很難過,只是沒辦法在小孩們面前展示,「我何嘗不希望我先生也在我旁邊」。
她說,更讓她痛心的是,每一次來開庭都要面對宗鑫死亡的事實,每一次律師都要幫加害者講權利,請問被害者的權利、宗鑫的生命、家人被剝奪的人生呢?一個警察穿制服維護社會治安,卻在守護社會執勤時,因加害者拖行又衝撞,把她先生撞死,但律師卻說這是過失,請問以後她們拖行著別人也叫過失嗎?
遺孀表示,她始終不能理解廢死聯盟律師錢建榮、林俊宏、高烊輝可以說只是過失致死,如果連依法執勤的警察被奪命,都可以不用面對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台灣要怎麼相信社會正義仍然存在?
遺孀說道,她站出來是希望法院可以看見一條生命被奪走、兩個孩子失去爸爸、家庭破碎,懇請法院維持與一審判決一樣的死刑,「人權很重要,但相信司法正義、社會正義不會輸給殺人犯的人權」。
她說,要讓社會知道無辜剝奪一個生命、傷害警察會付出嚴重的代價,這不是為了宗鑫,也是為了台灣所有相信法律的人,更讓每一位警察在守護台灣社會的同時,也會被司法所守護。
立委洪孟楷今也現身聲援,他想到與劉宗鑫過去的一段往事,劉當時在三芝地區服務,他則是當地立委,三芝分駐所落成那天冠蓋雲集,大合照時卻找不到分駐所長,最後才看到劉宗鑫正在一旁與同仁指揮交通。
洪孟楷說,他就是一個盡忠職守、率真、從頭到尾只想如何讓民眾安居樂業的好員警、好所長,即使他已經離開兩年多的時間,但公平正義需要給家屬、人民、警察做為後盾,這才是警察節的真正用意。
他指出,陳嘉瑩毒駕、故意殺人,面對穿制服的員警不停車,反而加速逃逸、衝撞、拖行,這種慘無人寰的惡行,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接受,如今還稱說陳女年初產子,所以不可以判死,但劉宗鑫遺孀和小孩,又是誰來照顧?盼高院法官不要讓人民對司法失望,該判死就判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