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5天內有4人在班馬線被車撞傷 謝國樑要求加強取締行近路口未減速
基隆市12月1至5日已發生4件在斑馬線的行人事故,警方分析天候導致視線不良,以及車速過快是主因。市長謝國樑今到市警局聽取簡報後,要求警方加強取締「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違規行為,保障人車安全。
謝國樑上任後,先推行「友善行人」政策,約束汽機車行經路口禮讓行人,兩天後再推「行人有序」政策,取締行人違規過馬路等行為。警方統計數據顯示,今年至12月5日共發生187件行人事故,比去年同期340件減少153件,行人死傷人數193人,也比去年同期344人減少151人。
今年1至11月統計數字也顯示,除了3月行人事故件數比去年3月多,其餘月分都比去年同期少。只是12月1至5日已發生4件行人事故,而且都是發生在斑馬線,比起去年同期2件,出現倍增警訊。
謝國樑上午11點至市警局,聽取局長林信雄和交通警察隊副隊長李文雄,簡報行人事故分析及執法概況。
林信雄說,事故原因最主要是駕駛人行經路口沒有減速,加上視線不良,導致直行或轉彎時,撞擊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本月會加強執法,取締行經路口未減速違規行為。
林信雄表示,早上、傍晚及晚餐時段,員警也會在易肇事路口守望,預防車禍發生。路口若有交通工程、燈光照明問題,也會請相關單位協助改善。
林信雄呼籲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秩序,車輛行經路口應減速,尤其經過斑馬線的時候。行人冬天的時候候,應穿比較光亮的衣服,因為發穿著黑色服裝,用黑色雨傘,在路上行走醒目度會降低,警方也會購買反光條等物品,分送給民眾,提升交通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謝國樑說,條文的盲點是沒有明訂減速的定義,因為法律有漏洞,所以執法也有困難。
謝國樑表示,在他的要求下,警方才在今年11月開出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罰。他曾當面向交通部長陳世凱建議修法,陳表示會交路政及道安司辦理,他將和立委林沛祥到路政司拜會,討論中央立法需要補強的部分。
林信雄說,未來會在易肇事路口及主要路口,以手持雷射測速器來取締未減速違規行為,希望用路人遵守通規則。執法時會在取締路段前方,設置相關預告,符合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