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風機竟噴火...墾丁福容女房客控未善後 飯店公關:公告回應
台中市簡姓女子前年9月23號和男友入住墾丁福容大飯店,要替男友慶生,未料當晚洗完澡用飯店提供的吹風機吹頭髮時,吹風機竟噴出火花,進而燙傷她的右胸靠近肩膀的皮膚,飯店雖承諾會理賠,但歷經多次協調和3度調解都未能達成和解。簡女今透過台中市前市議員張耀中開記者會,痛斥飯店無心善後,未做好顧客服務。
張耀中批評,他受理該案後,與飯店連繫,但飯店人員態度傲慢,打過電話之後20多天都未接獲回應。他今天開記者會時,再次致電墾丁福容大飯店「賴協理」賴協理表示請他洽總公司法務人員。後來另由媒體代為致電飯店公關,公關表示會用公告方式回應。
簡女說,她受傷之後,當下有告知飯店,飯店人員做緊急傷口包紮處理,隔天退房時,賴協理承諾請他們先回台中治療傷口,後續的理賠飯店會全權負責。她基於對飯店的信任,所以沒有對飯店提出傷害刑事告訴。
回台中治療期間,醫師說是二度燙傷,賴協理偶而會來電關心傷勢狀況,並告知因為有關聯到保險理賠的部分,所以吹風機要送回日本檢驗,檢驗要幾個月的期間。基於互信,她因此喪失了6個月提告的刑事追訴期。當傷口治療的差不多的時候,飯店卻告知,保險部分願意賠3萬元。因為不能接受,飯店也沒有下文。
簡女說,後來她主動申請調解,第一次去年8月7日不成立,第二次9月20日,飯店願意在保險理賠的3萬元基礎上,再加2萬元問慰問金,共5萬元,但她認為自己因傷治療多時,不僅影響工作,也留下傷疤,合理賠償應要20萬,雙方仍未達成和解。
第3次調解是今年4月24號,她把賠償金降為10萬塊,但飯店未出席調解會,也未告知,害她在法院苦苦等候。她說,至今傷疤仍在,每次看到吹風機,心裡就有陰影。
張耀中說,簡女從事長照工作,男友是大樓外牆清潔工。簡女為此傷,身心都受影響,甚至看身心科,且手上還有一張住宿券都尚未使用。飯店不應看他二人弱勢就置之不理。尤其,告訴曠日廢時,也非他們的經濟能力可以負擔,希望福容這樣的大企業,不要欺負這樣的「小蝦米」好好負起飯店應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