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至成 / 報導
2025/ 05/ 13 16:26

影/剴剴案一審判決出爐 「2人都應該無期徒刑」...她受訪後哭了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案,上月底、本月初密集開庭,劉彩萱審判中認罪,檢察官對她求處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刑18年,合議庭今天宣判,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刑18年。可上訴。一名鄭小姐受訪指出,她認為2人都應該要無期徒刑,直言「劉姓保母姊妹根本是以凌虐為樂的垃圾」。

 

法庭今天2點半宣判,原本在法院外抗議、聲援的「剴剴媽媽們」,為了第一手聽到判刑,均入場旁聽,法院外頓時無人,徒留民眾和維安的12名警力,待宣判出爐,4分鐘後眾人步出法院幾乎都是低頭不語、表情凝重,甚至有人掩面拭淚。

 

記者觀察,現場聚集民眾約30人,絕大多數都是女性,除了關心剴剴案的台灣媽媽,也有特別從馬來西亞、新加坡,帶著小孩飛來台灣關心、聽審判的媽媽,值得一提的是,「剴剴媽媽們」沒有一個特定發言人,都是自發性到場,現場一名從台中特別北上聲援的鄭姓小姐,接受媒體訪問。

 

鄭小姐表示,今天的宣判有稍微安慰到剴剴在天之靈的心,但更希望未來這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如果再發生應該要隔離,認為劉姓保母姊妹不應該再接觸任何未成年人,更質疑妹妹量刑僅18年,可以假釋的話,意即只要關9年,怒批「台灣也太自由,她們根本不是人,2人都應該要無期,虐待有分輕重嗎?」

 

鄭小姐認為,劉姓保母姊妹根本是以凌虐為樂的垃圾,不管無期還是18年,假釋之後就可以放出來繼續凌虐所有人的小孩,「真的不想花納稅錢養她,我知道檢察官有她們的考量,希望未來修法後能處以極刑」,「台灣不是少子化,只是存活率太低,不要政府只會增加托育補助,重點是小孩安不安全,如果他們重操舊業又當保母當怎麼辦」。

 

另外,鄭小姐在法院宣判前,就曾受訪提到,希望網友們不要再說他們有人權,稱「他們不配當人,所以不需要提人權」,「不管是身體的、心靈的、精神的虐待,都不應該輕輕放下,所有傷害孩子的罪犯被輕判假釋,才是最大的國安危機」,「我常常跟我朋友分享,懷胎十個月,虐殺一瞬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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