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北勞工持550萬房產就無涉訟補助 議員黃淑君要求修正
新北市勞工人口眾多,每年產生許多勞資爭議,勞工局每年編列6百餘萬元涉訟補助,但勞工若名下持有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價格超過550萬元就不補助,新北議員黃淑君認為新北550萬以下房產比例極低,認為條件過於嚴苛,勞工局承諾4月底前評估修正。
新北市勞工局每年編列6百餘萬元用於勞工因勞資爭議聘請律師補助,因此設有新北市政府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要點,勞工聘請律師依個人或團體訴訟可補助5至45萬不等,不過勞資爭議事件及涉訟權益補助金審核標準表內載明,勞工全戶人口數 2 人以下現金、有價證券、投資,及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價格逾550萬元差額,合計金額每年逾182萬元等條件就不補助。
新北市議員黃淑君認為,條件月薪達6萬8千元排除補助,但房產超過550萬元就不補助,認為新北市目前房屋評定價格低於550萬元比例極低,表示條件過於嚴苛,要求勞工局檢討改善,勞工局長陳瑞嘉則表示4月底前會評估改善。
另黃淑君也認為,新北市的視覺障礙就業服務計畫協助視障朋友開設按摩小棧,但公家單位包括戶政及地政所等空間也可以納入評估,認為身心障礙就業有專案預算,公家及私人機關有需求,勞工局應主動協助,過去預算評估費用執行率不高,要求勞工局積極開發視障按摩小棧據點。
新北市勞工局副局長胡華泰表示,針對積極開發合適公務機關場地,協助成立視障按摩小棧的部分,已函請市府所屬機關盤點相關空間,協助成立視障按摩小棧。此外,針對勞工涉訟補助修正要點資格的部分,內部刻正修法,朝排除自用不動產的條件提供補助。
勞工局並表示,勞資爭議聘請律師補助過往每年預算執行率約7成,不過近年因為與勞動部合作,勞動部可提供免費法扶律師,若勞工自行聘請律師就算勞工局補助5萬元,一審結束勞工還是需自行負擔約3萬元,因此勞工近年多傾向接受勞動部免費法扶律師,避免自行負擔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