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害6女童判28年8月 今開訊問庭未公開道歉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多名女童,檢方認定他對6名女童下手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一審判毛畯珅2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毛承認所有女童都被他「摸」過,高院改認定他共犯226罪,刑期累計1291年,判應執行28年8月刑;高院今代最高法院開接押庭,毛面對鏡頭一語不發。
「要不要道歉?」、「要不要交保?」毛面對記者連番詢問,無任何回應,在步往法庭區時,還回頭看了一下提問的媒體。
前年幼兒園遭踢爆毛畯珅以講故事名義對多名女童下手性侵、猥褻,還拍下影片留存。毛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於幼兒園內性侵、猥褻6名未滿7歲的幼童,檢方認為毛身為教育、照顧兒童的私立機構教保員,卻利用工作、職務機會犯案,惡性重大。
北院傳訊被害幼童、幼童父母、幼兒園老師、心理諮商師,並勘驗父母拍攝幼童揭露案件的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等證物,認定毛確實犯案。北院認為毛家境、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專業知識背景,深知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的重要性,卻為滿足自己的性慾而性侵、猥褻、拍攝性影像且時間長達1年。
一審依11個加重強制性交罪、207個加重強制猥褻罪、6個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論罪,累積總刑期達1252年6月徒刑,應執行28年徒刑。但檢方認為「量刑太輕」,另指毛涉犯其他罪而上訴,毛仍否認性交,僅承認「有猥褻」。
高院批評毛畯珅犯行惡劣,造成被害人和家長嚴重創傷,因犯罪事實認定與一審有些許出入,加重改判為28年8月刑。除了本案之外,毛也被查出自2021年10月起,在幼兒園對39名幼童加重強制性交或猥褻,並拍下性影像,還利用幼兒園監視器軟體,下載幼童更衣畫面收藏,台北地檢署去年10月22日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並建請法院處以最重刑罰,案件現由北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