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彰化田僑持分11筆土地...為賺1%利潤淪人頭戶被逮
彰化縣江姓男子夥好友在台中市商辦大樓成立洗錢集團,以提供洗錢金額的0.5%至1%利潤,吸引人頭成立公司戶加入,以遂行洗錢不法,刑事局中打三隊透過165反詐騙大數據分析,掌握多家被列為警示帳戶的科技公司,跟監車手後,今年4月間帶回江等11人,其中周姓共犯擁有彰化11筆農地,市價破250萬元,但仍為賺水錢,淪為人頭戶被逮,檢方訊問後聲押江等3人獲准,預計近期將偵結起訴。
刑事局中打三隊在去年7月間,以165反詐平台的大數據分析,發現多家被警示的公司戶,提領的車手屬於同一個犯罪集團,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宜君指揮後,與台中市第一警分局、台中市刑大偵一隊、彰化縣員林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偵辦。
檢警調查,江姓男子(31歲)是彰化人,與好友在台中市商辦大樓成立洗錢集團,與不法的詐欺集團合作,去年成立水房截至今年4月落網為止,洗錢金流超過2億元,被詐騙被害人達355人,不法獲利超過1000萬元,江為規避查緝,以0.5%至1%的利潤,吸引共犯加入,申設人頭公司戶,以利其等遂行洗錢不法,
檢警蒐證完備後,在今年4月間,出動特警在台中西屯、彰化田中等地兵分三路攻堅,帶回江男等11名涉案人,查扣手機、公司大小章、保時捷等3輛名車、存摺等贓證物。
檢方也向法院聲請刑事裁定追扣涉案人帳戶內的現金、虛擬戶幣達900萬元,另外也查扣市價超過250萬元的農地等財產,以利後續不法所得的沒收,全案警詢後依詐欺、洗錢、組織等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聲押江及林姓(29歲)、張姓幹部(29歲)獲准,其餘周姓男子等(29歲)涉案人,以3萬元金額交保。
經查,涉案周姓男子在彰化地區擁有11筆農地,與家族共同持分,市價超過250萬元,不過因尚無法變現,為了賺取利潤,而淪為人頭戶,每月收取江等人提供的租金,土地也被檢警查扣在案,得不償失。
刑事局呼籲,投資應循正常管道,網路上宣稱「穩賺不賠」、「保證獲利」、「理財飆股」等都是詐騙,一定要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求證,以防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