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天坑周邊沈陷點達警戒 周圍封路!縣府罰建商18萬
造成新竹縣竹北市天坑的豐采520建案被新竹縣政府勒令停工後,竟趁昨晚與今晨偷施工灌漿,雖建商豐邑建設喊冤只是「搶險補強」,但新竹縣工務處表示,建商未提出搶險計畫就私自施工,將依《建築法》開罰18萬元,並通報地檢署,該建商其餘3建案也勒令停工。道路維管單位竹北市公所也監測到周邊道路沈陷點數值異常,將針對建案周邊道路進行封路。
竹北市公所指出,今天(18日)下午接獲建商提供最新監測數據,勝利二路上的一處監測點位(S9),5月15日顯示沈陷點數值為2.4,但昨天(17日)監測時,沈陷點數值為2.7,已近警戒值3,判定為需注意情形,因此竹北市公所立即進行預防性封路,確保人民安全。
竹北市長鄭朝方表示,基於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優先考量,因此針對市公所管轄的勝利一路、勝利二路、莊敬六街之人行道白線內進行預防性封閉,禁止人車通行進出,以保障民眾身命財產。
封路的範圍從原先的莊敬六街到勝利一路及二路,因自強北路是縣府所管道路,目前以ㄇ字型封路,未來若有不法情事,會函請縣府採取口字型封路,至於人行道部分,則先採預防性封路。
關於周邊居民反應影響進出,鄭朝方也回應,人行道的部分將讓住戶可以通行,並且加裝警示標語,在白線和人行道中間禁止任何車輛停車,而兩個車道公所都會進行封路,目前已將周邊擾民程度降到最低,以市民財產為最重要考量。
鄭朝方強調,未來道路解封必須達成4要件,包含建商須盡速提出搶險計畫、完整的道路檢測鑑定報告、建商必須與周邊居民召開說明會,說明後續改善計畫,以上3項經主管機關確認安全無虞,並函文公所後,方才進一步解除道路封閉。
新竹縣工務處表示,豐邑建設未經許可擅自施工,有關建案施工違規部分,將依《建築法》第63條規定:「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將處建案起造人、承造人及監造人等各3萬元,共9萬元罰鍰;以及違反同法第68條第一項規定,再處3人等各3萬元罰鍰,一共開罰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