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會長用皮帶勒死女友助「見耶穌」 無期徒刑上訴遭駁
新台北獅子會前會長林易暘去年在租屋處以皮帶勒死58歲許姓女友,並割她手腕2刀,翌日欲割腕輕生但獲救,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一審以他因感情、工作、金錢等問題就殺人,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聲稱事前兩人就說好要去「見耶穌、去神的國度」,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他上訴。
林易暘(53歲)國中肄業,取得實踐大學技術士同等學歷,擔任工程公司負責人,同時從事力匯直銷。他與許女都離婚,2018年開始交往,各攜1兒共4人,在台北市新生北路租屋。
林與許女因感情、工作等問題,多次爭吵。許女2021年10月25日中午參加力匯直銷年終聚會後,再與8名朋友聚餐,許女喝了些酒,回到家後醉倒地上。林在許女的兒子離開後,竟拿皮帶從她背後勒死她,再到廚房拿菜刀試圖割腕,但因「出力過淺」而沒死成;許女的朋友致電關心,林還謊稱「她喝醉了」。
為避免許女被殺一事曝光,林易暘要求兒子返回高雄老家,又趁許女兒子返家前「割腕」,營造「殉情」假象。
林易暘聲稱聲稱許女的工作壓力大,他想賣畫分擔壓力,但她心情低落,找他一起「走絕路、見耶穌」。林說,許女要求先割她的腕,但他不想把房間弄得到處是血,因此先勒暈對方再自己割腕。他說,許女吵了很多次要見耶穌,他被吵得很累,便想兩個人都去「見耶穌」。
不過北院認為林易暘只是因為感情、工作與經濟問題就趁許女毫無防備之際下手,且殺意甚堅,惡性重大,不採信他「謀為同死」的說法,判他無期徒刑。
林易暘上訴,高院去年6月開庭時,他聲稱和許女互動良好,且和許女的兒子談以886萬民事和解。林否認是用警方查扣的皮帶當行凶工具,而是許女親手交給他、約3公分寬的帶子。林埋怨檢察官沒有調查他和許女的通聯記錄,證據清單上也沒看到他們的枕頭上有藝人吳宗憲的妻子送他們的聖經、巴黎世家名牌外套。
高院審理後,不採信林的說詞,仍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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