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竹科管局要查智財權 林智堅親上火線回應了
新竹市長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論文爭議持續延燒,竹科管理局昨天聲明委託研究案合約明載擁有智慧財產權,將函請中華大學說明。林智堅今早再度親上火線回應,自己是和學校老師共同參與計畫,論文口試時間2008年6月26日,是在中華大學7月2日繳交結案研究報告之前,也希望國民黨不要持續「潑髒水」。
林智堅說,前天在第一時間,學校老師已經證實他參與這個計畫,和老師共同做研究,自己論文口試時間在6月26日,大家有經驗,如果要6月26日論文口試,一定要先約口試委員,自己則早在五月份就完成這份論文,科管局委託報告在7月完成。
「從頭到尾這是我和學校老師共同參與的計畫」,林智堅也強調,大家都知道在台灣各大學學生和老師參與計畫作為論文,「這是很常見的」,否認用國家資源來做自己論文,並希望這件事應該就此停住,大家應該回歸在政策好好進行討論。
林智堅也再次反擊國民黨,自己在提出了學校老師的聲明後,他們(國民黨)被打臉了,現在又轉到科管局委託案上做文章,持續潑髒水、抹黑,這不是人民期待的。並對潑髒水方式做為起手式,用抹黑作為選戰的主軸和基調,感到相當遺憾。
林智堅桃園市長競選辦公室副主任黃任瑋也拿出多份文件進一步說明,當年的時間為2007年12月科管局與中華大學簽約、2008年4月賀力行、王明郎、林智堅於學會發表文章、2008年6月26日林智堅論文口試、2008年6月26日科管局發文請中華大學修正研究案報告,2008年7月2日中華大學繳交結案研究報告。
黃任瑋強調,中華大學與科管局的委託合約書,內文其實有註明「廠商因履行契約所完成的著作,其著作財產權的全部著作完成之同時讓與機關」,意思也就是說,當完成結案的時候,著作權才會從教授和林智堅市長手上轉移到科管局。
黃表示,林智堅市長在中華大學碩論的口試時間是6月26日,所有寫過論文的人都知道,在論文提交的時候,就會開始約口試時間,代表碩論時間早在6月26日前完成。
林智堅競選辦公室也取得當年科管局發文給中華大學以及中華大學結論報告的時間,分別為6月26日、7月2日。黃任瑋說,結案報告時間顯示比林智堅市長繳交路論文、做完口試還要晚,可以證明林智堅市長在發表碩論的時候,和教授、老師擁有碩論著作權,而後繳交給科管局完成結案後,這個權利才轉讓為科管局。
黃任瑋說,另,依據國科會研究人員倫理規範規定,提到計畫成果報告通常不被視為正式發表,亦無自我引述需要。可證明林智堅在研討會發表研究報告時,擁有可以經過修整後權利,做為自己論文的發表,沒有外界一稿多投、自我抄襲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