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子會長殺女友辯「想見耶穌」 扯出吳宗憲妻送的聖經
新台北獅子會前會長林易暘去年在租屋處以皮帶勒死58歲許姓女友,並割她手腕2刀,翌日欲割腕輕生但獲救,台北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一審以他因感情、工作、金錢等問題就殺人,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林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行準備程序,他聲稱事前兩人就說好要去「見耶穌、去神的國度」,並質疑檢方證據清單上沒有藝人吳宗憲的太太送他們的聖經。
林易暘(52歲)國中肄業,取得實踐大學技術士同等學歷,擔任工程公司負責人,同時從事力匯直銷。他與許女都離婚,2018年開始交往,各攜1兒共4人,在台北市新生北路租屋。
林與許女因感情、工作等問題,多次爭吵,去年11月間林協議搬離租屋處。許女去年10月25日中午參加力匯直銷年終聚會後,再與8名朋友聚餐,許女喝了些酒,回到家後醉倒地上。林在許女的兒子離開後,竟拿皮帶從她背後勒死她,再到廚房拿菜刀試圖割腕,但因「出力過淺」而沒死成;許女的朋友致電關心,林還謊稱「她喝醉了」。
為避免許女被殺一事曝光,林易暘要求兒子返回高雄老家,又趁許女兒子返家前「割腕」,營造「殉情」假象。
林易暘聲稱聲稱許女的工作壓力大,他想賣畫分擔壓力,但她心情低落,找她一起「走絕路、見耶穌」。林說,許女要求先割她的腕,但他不想把房間弄得到處是血,因此先勒暈對方再自己割腕。他說,許女吵了很多次要見耶穌,他被吵得很累,便想兩個人都去「見耶穌」。
不過北院認為林易暘只是因為感情、工作與經濟問題就趁許女毫無防備之際下手,且殺意甚堅,惡性重大,不採信他「謀為同死」的說法,判他無期徒刑。
林易暘上訴,高院昨開庭,他光是講述上訴理由就講了1小時,聲稱和許女互動良好,疫情期間都是他在做菜,且日前和許女的兒子談以886萬民事和解。
林否認是用警方查扣的皮帶當行凶工具,而是許女親手交給他、約3公分寬的帶子。林埋怨檢察官沒有調查他和許女的通聯記錄,證據清單上也沒看到他們的枕頭上有吳宗憲的妻子送他們的聖經、巴黎世家名牌外套。因林不斷咕嚷和許女約定好要去「見耶穌」「神的國度」,法官打斷問「耶穌有鼓勵自殺嗎?」他回「相信有神的國度、我還沒念到那兒」。
法官也要求林易暘說明下手時許女是清醒狀態還是睡著?如何確認她想尋短?為何只有他留遺言?林則支支吾吾,顧左右而言他地說「這是我們喝酒的負面行為,我們獅子會長很熱忱...」。
辯護律師希望法官能夠改期,以確認本案的辯論方向,法官提醒「皮帶上有林的DNA」,並定7月6日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