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舜 / 報導
2022/ 04/ 08 13:40

國務機要費更二審7月15日宣判 黃睿靚嘆為人媳婦有無奈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更二審,吳淑珍、陳致中、黃睿靚、前出納陳鎮慧、吳的助理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董事長郭銓慶部分今辯論終結,扁家3人都主張無罪,陳鎮慧則希望免除連帶賠償的從刑,蔡與郭則分別請求緩刑、免刑,審判長諭知7月15日宣判。陳致中表示,從小就是媽媽在理財,他不覺有異;黃睿靚則嘆氣表示為人媳婦有無奈。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馬永成、辦公室前主任林德訓部分,則定4月22日辯論。

 

黃睿靚表示,這幾年來受到的折磨與煎熬,是說不出的痛苦與困擾,為人媳婦有無奈之處,她從事音樂工作,是舞台的表演者,在音樂世界舒服快樂,對政治沒有興趣,希望法官明察秋毫。

 

黃睿靚還在法庭上希望大家響應「做公益」,稱她將巡迴做3場公益音樂會,為慈善募款。但審判長導回正題,詢問「開戶時妳知道嗎?」「帳戶交給誰用?」她沉默良久,說「大家會認為她是高級知識分子,應該要看,但事實不是這樣」。對於帳戶是由何人使用,她稱「不知道」。

 

陳致中則說,他和幫忙開戶的人說「是這太太娘家的資金」是媽媽的要求,是媽媽的理財模式,並說從小就是這樣,包括舅舅、大姑等親友也提供帳戶供媽媽使用;他認為都是家裡的錢,媽媽都是這樣做,他不覺有異。陳說,國務機要費起訴時,他與妻子在美國讀書,父親說這是「藍綠歷史共業」;當時的情境他無法判斷,如果知道是不合理的要求(知道是犯罪所得),就算是媽媽也不會幫他。

 

陳致中認為「虎毒不食子」,母親從他小學一年級就坐輪椅,她有很強的求生意志、想照顧兩姊弟,不覺得媽媽會害他。

 

經歷15年開庭,陳在先前開庭時就說資金有不法,就國法制裁,資金若合法,就回饋社會,他也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連市議員都被拔掉,也無法完成博士學業,是人生遺憾。他連續對妻子、岳父母、社會不安連說3次「愧疚」,但主張無罪。

 

律師林志忠描述陳水扁曾是海商法的大律師,早年參選時,支持者還將錢揉成一團球丟到舞台上,陳致中從小就看到「家人在數錢」,這是他的成長經驗。林認為檢察官的起訴事實不符事實,雖主張無罪,但法官若認為有罪,應減刑。

 

吳淑珍今天仍請假,有無正當理由不出庭,合議庭將函詢馬偕醫院。吳的律師陳國華認為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馬永成在庭上講得很清楚,扁家的財務都由妻子打理,國務機要費總不好放在總統府裡,因此才交給吳淑珍管理。律師表示,扁家因公支出1億3300萬元,遠大於1億400萬收入,也否認吳淑珍和陳水扁是共犯。

 

陳致中、黃睿靚在法官給予最後陳述時未表示意見,言詞辯論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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