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孟潔 / 報導
2021/ 03/ 18 16:25

判賠1401萬後首出庭 華山分屍案凶嫌面無表情不講話

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勒斃,再分屍割下乳頭試圖做標本,刑事一審判陳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案件在高院更一審審理中。民事部分,法院日前判他應賠償死者家屬1401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陳伯謙面對記者詢問是否願意賠償家屬、出書等問題,他均沈默不語。

 

因陳伯謙羈押期即將屆滿,高院開訊問庭,陳伯謙被押解出庭時,媒體問及是否仍有出書念頭、是否已經脫產、是否願意賠償家屬1401萬元,他面對鏡頭一語未發,而他的委任律師黃致豪、林陟爾均未出庭;此次也是他被判賠逾千萬後首次出庭。

 

陳伯謙2018年5月在華山藝文特區築「野居草堂」教弓道技藝,高女報名當學員;5月31日下午,高女在草堂與陳飲酒聊天,高女酒後在軟墊昏睡;翌日凌晨,陳性侵高女並將她勒斃、分屍。陳殺人後,將屍體連衣服肢解成13塊,用7個垃圾袋分裝,從6月4日清晨起,騎機車翻山越嶺,分多次將屍袋載往陽明山焿子坪沿路棄屍。陳肢解屍體時,臨時起意想將切割形狀較完整的高女左側乳頭、外陰部製成標本,因此先用鹽巴、明礬覆蓋,放入夾鍊袋內。

 

一審判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認為陳伯謙符合「自首」要件得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案件仍在高院更一審審理中。

 

民事部分,法官認為刑事審理認定陳伯謙性侵、殺害高女屬實,應負賠償責任。高女年僅30歲卻被殘忍殺害,分屍棄置荒野、屍骨不全,父母喪女之痛不言可喻。

 

再者,一審時辯護人聲請勘驗陳伯謙在看守所與友人會客錄音內容,陳言語輕率,稱「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出書應該會紅,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還想出版書籍牟利,毫無悔過之心,判陳伯謙應賠償死者父母共1401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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