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新春大賣場保夾竟連夾7娃娃 網友:這台會排長龍
基隆市一名謝姓男子新春期間與女兒到台北一處大賣場玩夾娃娃機,過年娛樂一下,機台註明保夾金額280元,沒想到過了保夾金額後,竟然連續夾了7隻娃娃,直呼新春大驚奇。網友打趣說,這台娃娃機台恐怕會大排長龍了。
謝姓男子說,他們過年到大賣場玩夾娃娃機娛樂一下,這台保夾金額280元,沒想到到了保夾金額後,捉了第一隻後機台並沒有停,當下真的以為是保夾時間自由夾,當然是繼續操作,連續夾了7隻,還有點懷疑保夾時間怎麼那麼久?
謝男表示,夾到第7隻之後,機台停止了,一位自稱負責機台的人來了,告知是機台故障,只能保夾1隻,但他說以為是保夾時間,而且正常操作取物,出了洞口,自然是消費者的,況機台也沒寫故障,自然是繼續操作。
一連夾出7隻發生爭議,最後謝男還他4隻,只拿3隻,台主也接受了,順利解決了,但謝男建議台主,知道機台有這種設定錯誤的時候,不要再讓消費者投幣夾玩,如果一樣有像他們投幣到保夾的,大概也是會繼續操作吧。
貼文在臉書也引發不少網友討論,有網友說,通常機器電眼故障 一般作機台的台主就是認賠了,很少還和客人討價還價的,機台故障並非是人為故意,這台主真不大氣。不過,謝姓民眾以和為貴,認為問題解決了就好。
律師林富貴指出,台主在夾娃機下方只有標示保夾一隻的公告,但是沒有明白標示,卡洞不算及若商品卡洞需台主判斷有無投幣至保夾金額,有無通過電眼,以判斷商品所有權歸屬的字眼,所以保夾一隻,應該是保夾最少一隻而言,消費者如果沒有使用破壞或是其他不正當方法,且台主又無限制消費者繼續夾的標示,不管夾多少隻,商品歸屬消費者所有。
林富貴說,依坊間交易習慣消費者投幣直至機械停止前,都可以夾娃娃,所以消費者在繼續夾娃娃之行為,主觀上沒有不法所有之意圖,且認為該娃娃是消費者投幣正常夾娃娃的戰利品,客觀上屬於消費者並非台主所有,亦非遺失物,所以消費者不會成立竊盜罪或是侵佔遺失物罪。
另外消費者以投幣並夾娃娃的技術獲得7隻娃娃,並非無法律上原因取得利益,所以也不會構成民事上不當得利。
又消費者與台主互相讓步,消費者自願少拿,依契約自由原則,台主又同意,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就成立生效。
桃園地院曾有一起保夾連續掉物案例,桃園黃姓男子在夾娃娃機店投幣980元達保夾狀態,過程疑機台故障保夾未解除,黃持續夾了7隻布偶,其中2隻卡洞黃伸手進取物洞拉出,嚴姓業者認為保夾只能抓1個商品,黃沒繼續投錢控告他竊盜;法院認為,黃並未破壞、干擾機台運作,難認黃有竊盜犯意,判他無罪。
法官認為,嚴的夾娃娃機店內僅公告保證取物900元及其電話,並未張貼「卡洞不算」或「若商品卡洞需待台主判斷有無投幣至保夾金額、有無通過電眼,以判斷商品所有權歸屬」等文字。(影片由謝男授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