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欠3千多萬還不了跳崖詐保 兒考上公務員:不知有保險
婦人葉治萍4年前墜落台七線邊坡死亡,原以為是自拍意外,檢警追查發現她積欠數千萬債務、被診斷出乳房有腫瘤,為讓還在念大學的次子陳俊宏未來能過好生活,竟和第二任丈夫陳政賢協議由她來死,詐領3400萬元保險金。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陳姓父子和協助製作葉女偽在職證明的陳政賢胞姊陳慧齡,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辯論終結,陳政賢否認犯罪,兒子則希望能獲緩刑。
葉治萍和前夫育有兩子,前夫2016年8月時溺斃,她拿到了1124萬的保險金,但仍不夠清償先前因業務侵占所積欠的2336萬元債務。葉婦2016年底帶著讀大三的次子陳俊宏改嫁陳政賢,她先後向三家保險公司投保3400萬元意外險,受益人為陳政賢。
2017年4月24日,葉婦墜落大溪區復興路百吉隧道口前十多公尺深的邊坡,當場死亡。陳政賢和陳俊宏向警方稱一家人出遊,她因下車坐在護欄上自拍時,不慎摔落。
檢察官相驗時,發現陳政賢、陳俊宏的說詞有許多疑點,清查又發現陳政賢隔天即向保險公司請領1400萬元保險金,同時監聽到陳政賢對繼子說「你媽生前囑付要照顧你們」,調閱事發地點沿線監視器發現,陳政賢一行3人在意外發生前3天密集往返勘查跳崖地點,突破陳俊宏心防後,確認是加工自殺詐保險金。
一審時,桃園地院依幫助自殺、詐欺取財、商業會計法判陳政賢3年徒刑,涉加工自殺、詐欺取財的陳俊宏處刑1年6月,而陳慧齡犯商業會計法、詐欺取財未遂罪則遭處1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駁回上訴,但最高法院去年撤銷發回。
案發至今近4年,次子陳俊宏也已考上公務員。高院更一審今開庭時,陳俊宏承認有陪母親外出,指母親長年飽受精神轟炸、逃不出金錢與身體痛苦,對於母親跳下去感到很難過,但他事前並不知有保險金,還是檢察官告知才知保額有這麼多。
陳俊宏說,生父沒有工作,母親曾帶著他到處借錢、跑當鋪,但他不知母親的財務缺口有多大,母親只說「如果媽媽離開,要堅強活下去」;至今他仍在還學貸。
陳政賢否認犯案,並說葉治萍從2014年開始就說要自殺,旁人怎麼會有警覺?
檢察官認為葉治萍尋短後,陳政賢和陳俊宏事後商討要怎麼回答保險公司的詢問,且要求檢方儘快發死亡證明書,想用「意外」請領保險金;檢方指事前他們還去勘查地形,本案不是只有道德瑕疵、不作為,被告根本混淆辦案方向。檢察官認為陳政賢罔顧倫常,應從重量刑;高院定23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