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宣雅 / 報導
2021/ 01/ 20 12:42

埤塘養殖業者盼納管 農委會:會照顧當地業者

桃園埤塘養殖業者出現延遲性寒害,台灣鯛陸續浮起,今年又遇到休耕禁止放水,影響台灣鯛的出貨秩序,政策多不確定性大,埤塘養殖業者希望政府能納管,未來能多關照養殖業者權益。

 

業者反映,長期以來,埤塘養殖業者與周邊農田灌溉長期以來有依存關係,稻作抽穗需要水時,埤塘放水供應農田;稻田收割,埤塘業者也順勢抓魚收穫;但今年因為休耕,埤塘禁止放水,打亂養殖業者收穫期,再遇到幾波寒流擴大損失。

 

農委會農水署長蔡昇甫表示,原本埤塘依法是不能養魚的,但考量埤塘養殖有其歷史因素,因此修訂農田水利法時,有特別考量,允許在不影響水資源儲存、灌溉的前提下,埤塘可以作為其他用途使用,但今年情況特殊,乾旱嚴重,因此埤塘不能放水,放水會影響當地水資源,在停灌補償中也公告,在管理處供水範圍內的養殖業者,也能等同申請停灌補償,對業者也有一定程度的照顧。

 

蔡昇甫表示表示,除了納為休耕補助外,魚屍部分也主動與桃園市政府聯繫,地方環保局也通令區公所幫忙,行政聯繫多;但他表示,並非一定要放水把水位降低才能捕魚,只是多花點技術、人工成本而已,並非沒有放水就不能捕魚,需要從國家整體角度來看待,他認為業者應共體時艱,該漁業捕撈的時候就捕撈,但後續農水署會進行更細部的作業指引,給當地管理處與業者,兼顧稻作灌溉與埤塘養殖。

 

農委會漁業署養殖組長陳建佑表示,漁業署樂見埤塘養殖合法納管,對於當地養殖法制化樂見其成,也對當地產業進行輔導,衛生安全抽檢也不會漏掉;根據桃園市陸上魚塭管理規則,只要有合法水權、土地合法經營,有主管機關的相關證明文件,農業局管理陸上魚塭,就沒有問題。

 

他表示,業者在埤塘租賃簽約時,是當作灌溉水塘使用,因此只有捕撈權,若要談「養殖」,就必須符合相關養殖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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