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苡葳 / 報導
2020/ 11/ 15 14:28

影/慣性焚燒廢棄物 男點火燒草法辦

濁水溪沿岸又燒起來!雲林縣莿桐鄉公所位在饒平段的垃圾掩埋場,13日下午4時許飄出陣陣煙霧,經過民眾發現火苗趕緊報案,幸消防隊及時趕到將火勢撲滅。由於起火處人煙稀少,加上天候潮濕草堆不致自燃,警方懷疑遭人縱火,除調閱該場區監視器,也沿線調閱數十支監視器比對,查到一名男子形跡可疑,經斗六警分局成立專案小組,20小時內拘捕辜姓犯嫌到案,訊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莿桐鄉公所饒平段垃圾掩埋場鄰近濁水溪南岸,平時為清潔隊廢棄物暫置場,當時現場置放幾處廢棄草堆,前天下午一名蕭姓民眾經過時發現該處煙霧飄散,甚至聞到稻草燃燒味,擔心最近接連發生的濁水溪河床火警重演,趕緊查看並向警消報案,所幸火勢未蔓延,也沒有波及到附近建築物或公共設施。

 

經莿桐消防隊人員布水線灌救後,火勢很快就撲滅,不過當時天候潮濕,警方排除草堆自燃可能,研判人為因素較大,隨即調閱掩埋場監視器,並沿路調閱數十支監視器找出可疑人車,由於該處位置偏僻,人煙稀少,專案小組徹夜交叉比對行經的機車及車牌號碼後,當晚即查出一名48歲辜姓男子涉有重嫌。

 

警方隔日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昨天下午拘捕辜男到案。男子供稱,他前陣子剛從南投來到雲林工作,由於以往居住在南投山上時,會以焚燒木柴或稻草的方式處理廢棄物,當天他行經掩埋場,不知道該處是公所管轄場區,「沒有想太多便隨手點火燒草,不知道已經觸法」。

 

警方表示,辜男對於犯案動機坦承不諱,犯後態度良好,焚燒廢棄物之舉違反空汙法,不過因他擅闖公家機關場地又燒東西,已違反公共危險罪,全案依法移送雲林地檢署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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