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舜 / 報導
2020/ 07/ 20 12:36

民意支持陪參審併行?司法院批民團民調「四多三沒有」

為了阻擋「國民法官法」上路,陪審團協會、民間司改會等民間團體18日提出民調報告,聲稱高達83.4%的民意支持陪審、參審一併試行,但司法院今開記者會批評民團的民調「四多三沒有」,問卷對制度的描述字太多、用詞誘導、立場誘導、涉及主觀偏好,而且還「沒有公平、資訊不足、選擇不夠」。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表示,要做問卷調查,因應電話民調的特性,應將問題簡化,司法院的民調以國民法官與陪審制最大的差異,「討論時法官是否應該在場」及「投票的方式」,分為兩題,並以正反論述及兩制併陳的方式,給予完整的資訊及選擇機會。而為了解民眾真實的看法,題目中也避免出現國家、機關、政黨、制度名稱等影響民眾偏好的用詞,讓民眾集中在問題爭點回答。

 

彭舉民團的題目為例,「民進黨政府這次強烈推動國民法官參審制,但在野黨和民間反對聲音很大。有人說當社會沒有共識,為了社會和諧,避免對立,執政黨不應該急著在這次臨時會通過立法。請問,您同不同意」,光是這一個題目就涉及「強烈」、「反對聲音很大」、「社會和諧」、「避免」和政黨主觀偏好等詞彙,「也太偏頗」。

 

彭幸鳴再檢視民團的另一個題目「有人說英美先進國家的陪審制,由人民組成陪審團決定被告有罪無罪,如果有罪,再由法官決定判多重、用什麼法條等等,陪審團和法官分工合作,才是台灣目前司法改革最需要的。請問,您同不同意這樣的主張?」她說,當問卷出現「先進國家」、「陪審團和法官分工合作」等用詞,民眾是否會被誘導?再者國民法官制是「國民和職業法官合審合判」,卻被視而不提。

 

彭幸鳴整理民團問卷的盲點,其中有四多,包括:一、制度描述字太多:電話民調,聽得懂嗎?二、用詞誘導:先進、強烈、急著、三、立場誘導:反對聲音很大、社會和諧,避免對立等、四、涉及主觀偏好:國家、機關、政黨、制度名稱等。

 

還有「三沒有」,分別是一、沒有公平:「只詢問國民法官的負面資訊,對於陪審制會產生:法官不參與評議罪責、判決不附理由、不能對事實不服上訴、會產生hung jury等問題,卻不詢問」、「 對於陪審制,前一題詢問知不知悉;對於國民法官,前一題則是詢問瞭不瞭解」、「 陪審制除了制度內容外,強調陪審團與法官分工合作之意象,國民法官卻沒有提起共同合作或合審合判等意象。」

 

二、資訊不足:未告知於陪審制下,法官不參與評議罪責、判決不附理由、不能對事實不服上訴、會產生hung jury等資訊;詢問是否要兩制併行時,未告知何謂參審,何謂陪審。亦未告知,可定期施行單一制度,再行檢討之資訊;未告知人民參與審判之推動已有30年的歷史,近年又經司法國是會議、47場之模擬法庭,與民間團體多次協商、前一屆及本屆立法委員充分的討論。

 

第三個「沒有」,是沒有選擇:制度選擇上未採取兩制併陳、擇一選擇之問法,而是採取單一制度詢問同意與否,無法了解民眾真實的想法。且題目順序未採隨機出現;詢問是否支持併行之提問,亦同。

 

彭幸鳴表示,陪審制的判決書,無法讓被告、被害人及公眾瞭解定罪或無罪的理由,沒有解決 Hung Jury(僵局陪審)所引起耗費司法資源的問題,也無法解決 Hung Jury 所引起被告羈押期間如何計算的問題。

 

而陪審制的事實認定,原則上對其無法上訴,針對這些陪審制的根本性問題,許多民調結果顯示,多數人民是難以接受的。司法院認為無法支持推動陪審制,更不用說兩制併行。

 

依司法院委託年代民調公司所做的民調,其中高達97%的民眾認為參與審判後,如對認定的事實不服,仍然要有可以上訴的機會,且63.38%的民眾反對僵局陪審團,反對比率多達贊成者的2倍。彭幸鳴解釋,這題是詢問「如果由9個人來決定被告有罪無罪,你是否同意有8人認為有罪,有1位認為無罪或不表示意見,審判就不算數,要解散、重選一批人,全部審判程序重來?」絕大多數的國人無法接受這種陪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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