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錫鏗 / 報導
2020/ 07/ 10 12:20

影/太極門弟子高舉「拒繳違法稅單」 控告違法徵收

來自國內各地的太極門弟子,不滿前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明知對太極門81年度綜所稅之課稅處分係屬違誤,卻仍持續違法執行,導致執行仍未停止,持續遭違法查封、鑑價至今,太極門弟子上百人今天上午到台中地檢署舉白布條抗議,並由10名弟子代表遞狀控告蕭樹村涉嫌違法徵收罪,由內勤檢察官受理。

 

今天上午10時,上百名太極門弟子至台中地檢署高舉著「製造假稅案」、「我依法繳稅、拒絕違法稅單」、「枉法裁判,強奪民產」、「撤銷違法稅單」等。

 

10位太極門弟子代表唐春有等人,由律師蔣瑞琴陪同至台中地方檢察署按鈴申告前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涉犯刑法違法徵收罪,未遵循上級長官命令撤回違法執行,反而持續違法強徵至今,致太極門遭受強制執行之損害。

 

太極門弟子表示,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於民國55年成立,自成立以來,從55到79年,86年到現在都沒有課稅問題,唯獨80到85年6個年度,因遭85年宗教掃黑波及,侯寬仁檢察官以假證據、假證人蓄意製造假案。

 

國稅局未依職責調查,僅憑不實起訴書,違法開出營業稅及綜所稅之假稅單。此案於96年經最高法院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並就綜所稅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之敬師禮,既屬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7款屬免稅所得」;就營業稅認定:「並無賺取差價或龐大利潤情事。」、「弟子間需要而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由師兄姊代辦,並非營利販售。」與掌門人夫婦無關。證實太極門自始無任何欠稅。

 

國稅局對太極門之課稅處分自始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其課稅所依據之起訴書,經監察院調查證實不符證據法則,且經刑事三審級法院判決確定全無可採,所有違法課稅處分於96年7月13日刑事判決確定無罪無稅之時,就應依法撤銷,更不應查封任何資產、進行拍賣。

 

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財政部及中區國稅局已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公聽會之後財政部長李述德前後行文立法委員田秋堇、涂醒哲及周守訓,均表明「洪石和君81年度綜合所得稅移送執行案撤回執行之可行性……已責請本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審酌具體事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辦理。」

 

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均發函新竹執行署,表明80至85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罰鍰案,係基於同一基礎事實所作之核課處分,若為不同之見解,恐影響納稅義務人權益甚鉅,要求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停止執行。

 

太極門弟子表示蕭樹村時任中區國稅局副局長,並參與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當場同意由中區國稅局上簽予財政部核准,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本件執行,且公聽會後財政部已確認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撤回執行,並發文指示被告撤回本件執行等知之甚詳。

 

被告明知81年度綜所稅之課稅處分係屬違誤,卻仍持續違法執行,導致本件執行仍未停止,持續遭違法查封、鑑價至今,顯被告均已涉犯刑法第129條違法徵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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