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中火大戰! 盧秀燕:台電預熱點火 依法罰200萬
6月24號晚間,台中火力發電廠重啟2號機組!台中市環保局昨天接到消息,立刻趕往稽查:「確實鍋爐升溫了,點火預熱!」台中市長盧秀燕說,端午節前夕,台電企圖偷襲中部人,企圖違法開機,昨晚派員稽查,「發現台電點火預熱,還沒有燃煤,決定依照空汙法裁處200萬元」,因執照在半年前,台中市政府就依法撤銷,所以二、三號機組是無照狀況。
盧秀燕今天上午出席台中南屯萬和宮活動,針對昨天中火「預熱開機」表示意見。她說,台電昨晚「雖然只是預熱開機,既然已經違法開機,我們會罰200萬元」,在這邊也要正告台電,身為國營事業「更不應該知法犯法,帶頭違法」,所以台電敢違法開機燃煤,我們一定依法重罰,決不寬貸。
盧秀燕說,中火執照台中市政府已在半年前,依法審查,決定撤照,這個審查權、發照權、撤照權在地方政府,大家仔細看法律,我們半年前已撤照,如果台電開機燃煤,就是違法開機,必須接受法律制裁,在此希望台電懸崖勒馬,不要違法,國營事業不應有特權,我們也不會害怕、妥協,會維護中部人的空氣品質,不會讓他們違法開機。
但台電反駁,強調2號排放機組是合格,現在處於許可證申請展延狀態,他們依原條件操作合法,「為了人民用電,忍辱負重」。 盧秀燕直接點名「官官相護」, 環保署表示說要讓他們開機,帶頭危害人民健康,破壞空氣品質,非常惡劣。
台中市府和台中火力發電廠兩方攻防戰,台中市府針對環保署認定廢照不合法這一件事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決定書寫著「訴願人對提起訴願 非屬適格」,於法不合應不受理。
對此,台中市府法制局認為,環保署違反地方制度法而自行撤銷環保局的處分,經提起訴願後,行政院卻不敢實質認定有無違法?難道是要完全規避這個問題?
行政院訴願決定書趕在端午連假前一天出爐,並在台中市環保局都還沒收到公文時,中火迅雷得知消息也立刻重啟二號機組,緊接著環保署再發出新聞稿呼籲台中市環保局要依法行政。
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說,依訴願法第一條第二項「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提起訴願」。所以,環保局本來就可以訴願,行政院直接不受理,顯然不當。
李善植說,我們當初認定環保署撤銷處分無效的最重要理由是:環保署違反地方制度法第75條及環保署組織條例第3條,環保署應請行政院撤銷,而不能自己單方撤銷。因此環保署的撤銷處分是違反權力分立及侵害地方自治權,屬行政程序法111條第6款的無效處分。此部分行政院不受理決定規避此問題,也不敢回答。
盧秀燕今天上午是出席萬和宮捐贈學校冷氣活動,有10多所學校受贈。對於台電欲重啟開機,多數校長們很無奈說,用電越多,溫室效應越高,天氣越熱;但台中人維持了將近2年的「好空品」一旦重啟中火,燃煤又會矇上天空陰影,看來天氣更熱。